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16 00:00  皖维高新(600063)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63股票简称:皖维高新编号:临2024-02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公司研发中心6楼百人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可再分散乳胶粉是高分子聚合物乳液经喷雾干燥后得到聚合物粉末,具有高柔韧性、高耐侯性和对各种基材的高粘结性,被广泛应用于外墙保温、瓷砖粘结、界面处理、粘结石膏、粉刷石膏、建筑内外墙腻子、装饰砂浆等建筑领域,具有极为广阔的使用范围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可再分散乳胶粉的推广和应用,极大地改善了传统建筑材料的性能,大大提高了建材产品的粘结力、内聚力、抗折强度以及抗冲击性、耐磨性、耐久性等,从而确保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2019年,全球可再分散乳胶粉市场规模达到了10.8亿美元,预计2026年将达到14.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4.18%。目前国内可再分散乳胶粉需求量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主要供应厂家以德国瓦克、美国塞拉尼斯、台湾大连化学、皖维花山、山东新大地五家为主。另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20多亿平方米的新建建筑,几百亿平方米的存量建筑需要改造。随着国家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和预拌干混砂浆技术的大力推广,以及各省市对建筑砂浆在工地现场搅拌的限制,可再分散乳胶粉的应用必将得到大力发展,预计2025年国内需求量可达到20万吨。

  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花山)是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63)的全资子公司,是安徽省重要的新材料制造企业。公司于2009年建成2万吨/年可再分散性乳胶粉项目(一期),2022年又建成了2万吨/年差别化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二期),现具有年产4万吨胶粉的产能,是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功能性胶粉系列产品制造商,生产的胶粉产品属于高性能改性聚合物,显著提高建筑材料的高粘结力、内聚力、抗折强度、柔韧性、耐久性等,广泛应用于外墙保温系统、建筑防水、环保装饰等绿色建材领域,以及隧道、矿井、机场等大型建筑工程。皖维花山已发展成为国内胶粉行业的领军企业,在国内品牌中,其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稳居全国第一,产品产销两旺。

  根据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12,218.65万元,项目建设期1.5年,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26,886.27万元,年均利税总额6,956.05万元,投资回收期为3.92年(税后,不含建设期)。

  该项目已获得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11-340164-04-01-393642。

  本项目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等国家产业政策。新建项目在花山公司一、二期装置基础上,通过对关键工艺技术方案的改进,使得胶粉产品填料配比更均匀、产品品种更多、产品质量更佳,也更绿色环保;同时粉料布置采用气力输送设计,厂房更紧凑、物料管路流程更短、设计更合理、所需人员更少、成本更低、更有市场竞争力。同时,本项目也将充分利用皖维高新的原料聚乙烯醇及VAE乳液资源、皖维花山现有公用工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可有效减少装置的占地和投资、管理费用,提高项目的经济性,对皖维花山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具有重大意义。本项目的实施可积极带动周边地区各项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皖江地区总体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促进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安徽省东向战略的实施。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资金全部由本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及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管理由全资子公司皖维花山负责。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皖维高新关于投资新建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的公告》(临2024-028)。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签订共建“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成立于2019年,旨在加强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产学研合作,促进公司PVA新材料产业发展。联合实验室在过去五年的运行中,开展了PVA树脂合成、成膜工艺、PVB树脂合成等研究;输送了4名博士全职加入皖维高新开展产品研发工作,有效支撑了PVA-PVA光学膜-偏光片、PVA树脂-PVB树脂-PVB胶片产业链的创新发展;共建了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等省级创新平台,共同承担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充分发挥了联合实验室对创新资源的整合作用。

  联合实验室产学研融合支持产业创新发展的模式得到了安徽省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为进一步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继续推进皖维高新与中国科大的深度合作,拟续签“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皖维高新自协议生效起每个协议年度向联合实验室提供500万元经费,协议有效期5年。联合实验室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李良彬教授担任联合实验室主任,管理委员会由皖维高新、中国科大分别推荐3人组成,联合实验室的研究人员由双方共同安排。

  双方合作之前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仍归各自所有。联合实验室每个横向科研项目单独立项管理,开发成果及阶段性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荣誉权和申请奖励权归双方共同所有,联合实验室科研人员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经对方书面同意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对开发成果及阶段性成果进行修改和二次开发,各自独立修改或二次开发形成新的成果,双方按照互利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皖维高新关于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签订“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的公告》(临2024-029)。

  三、报备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63证券简称:皖维高新编号:临2024-02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建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新建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12,218.6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本公司自筹,项目建设及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管理由全资子公司皖维花山负责。

  ●特别风险提示: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因宏观经济政策影响、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新建项目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可再分散乳胶粉是高分子聚合物乳液经喷雾干燥后得到聚合物粉末,具有高柔韧性、高耐侯性和对各种基材的高粘结性,被广泛应用于外墙保温、瓷砖粘结、界面处理、粘结石膏、粉刷石膏、建筑内外墙腻子、装饰砂浆等建筑领域,具有极为广阔的使用范围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可再分散乳胶粉的推广和应用,极大地改善了传统建筑材料的性能,大大提高了建材产品的粘结力、内聚力、抗折强度以及抗冲击性、耐磨性、耐久性等,从而确保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2019年,全球可再分散乳胶粉市场规模达到了10.8亿美元,预计2026年将达到14.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4.18%。目前国内可再分散乳胶粉需求量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主要供应厂家以德国瓦克、美国塞拉尼斯、台湾大连化学、皖维花山、山东新大地五家为主。另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20多亿平方米的新建建筑,几百亿平方米的存量建筑需要改造。随着国家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和预拌干混砂浆技术的大力推广,以及各省市对建筑砂浆在工地现场搅拌的限制,可再分散乳胶粉的应用必将得到大力发展,预计2025年国内需求量可达到20万吨。

  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花山)是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63)的全资子公司,是安徽省重要的新材料制造企业。公司于2009年建成2万吨/年可再分散性乳胶粉项目(一期),2022年又建成了2万吨/年差别化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二期),现具有年产4万吨胶粉的产能,是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功能性胶粉系列产品制造商,生产的胶粉产品属于高性能改性聚合物,显著提高建筑材料的高粘结力、内聚力、抗折强度、柔韧性、耐久性等,广泛应用于外墙保温系统、建筑防水、环保装饰等绿色建材领域,以及隧道、矿井、机场等大型建筑工程。皖维花山已发展成为国内胶粉行业的领军企业,在国内品牌中,其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稳居全国第一,产品产销两旺。

  该项目已获得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11-340164-04-01-393642。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

  2、项目单位: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预留地。

  4、项目情况:根据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12,218.65万元,项目建设期1.5年,项目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及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管理由全资子公司皖维花山负责。

  本项目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等国家产业政策。新建项目在花山公司一、二期装置基础上,通过对关键工艺技术方案的改进,使得胶粉产品填料配比更均匀、产品品种更多、产品质量更佳,也更绿色环保;同时粉料布置采用气力输送设计,厂房更紧凑、物料管路流程更短、设计更合理、所需人员更少、成本更低、更有市场竞争力。同时,本项目也将充分利用皖维高新的原料聚乙烯醇及VAE乳液资源、皖维花山现有公用工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可有效减少装置的占地和投资、管理费用,提高项目的经济性,对皖维花山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具有重大意义。本项目的实施可积极带动周边地区各项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皖江地区总体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促进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安徽省东向战略的实施。

  5、主要经济指标: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26,886.27万元,年均利税总额6,956.05万元,投资回收期为3.92年(税后,不含建设期)。

  三、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合肥巢湖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年修编)中打造的“VAC、PVA产业链”和“新材料产业”二条产业方向,符合修编规划产业布局。本项目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优化资源配置、资本结构、产业结构,延伸VAC产业链,生产高端新材料产品,着力打造安徽省安巢经开区为高端建筑材料产业基地。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塑造皖维高新创新、活力的企业形象。

  皖维高新本部新材料产业基地主要发展新型化工产业和高端新材料产业。一是通过对高端PVA树脂、VAE乳液等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壮大企业优势化工产业规模;二是配套建设乙烯法生产醋酸乙烯装置,6万吨/年VAE乳液项目(二期),进一步提升对上游原料的掌控力;三是持续增加PVA光学薄膜及偏光片、PVB树脂及胶片、可再分散性胶粉产品等“卡脖子”材料的技术开发投入,积极推进成果转化,不断提升高端新材料产业的占比;四是对生产设备和生产流程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两化融合发展水平。

  根据皖维高新“十四五”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坚持围绕主业发展的总思路,重点推进三大产业基地、四大产业集中区、五大产业链的协同发展,高起点、高标准谋划高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的好项目、大项目,不断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本项目为一、二期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的延续,可进一步扩大优势产品产能,增加产品规格,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投资风险的分析

  1、新建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发展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政策风险很小;项目所用地为化工园区,不存在政策及土地的纠纷问题,且该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因此社会风险小;本项目对大气质量环境影响较小,采用清污分流排水,无生产废渣,生活垃圾集中后送至环卫垃圾处理站集中处理,因此环境风险较小;本项目产品技术成熟,工艺安全可靠,提高了资源利用率,提升了产品核心竞争力,因此技术风险较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选择具有较好业绩和口碑的设计工程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及时投运,可降低管理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因宏观经济政策影响、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新建项目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皖维高新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63股票简称:皖维高新编号:临2024-02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签订共建“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概况: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资源共享的原则,于2024年8月签署了共建“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开展PVA新材料相关的基础研究,前瞻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合作协议期限为2024年至2029年,共计5年。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不含税)。协议开发的成果所有权归公司和中国科大共同所有。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协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作事项概述

  1、2024年8月14日,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或“公司”)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签订共建“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PVA新材料产品性能,促进产品更新迭代,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国科大”)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资源共享的原则,就共建“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签署合作协议,并按协议有关约定支付经费。合作协议期限为2024年至2029年,共计5年。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不含税)。本协议开发的成果所有权归公司和中国科大共同所有。

  2、2024年8月14日,公司与中国科大在巢湖市签署了《共建“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约定联合实验室将开展PVA新材料相关的基础研究,前瞻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合作。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

  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一)合作内容与形式

  1、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将整合优势,开展创新融合和跨界战略合作。联合实验室将开展PVA新材料相关的基础研究,前瞻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合作。

  2、组织结构

  联合实验室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1)管理委员会负责联合实验室规划、项目布局等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委员会由甲乙双方分别推荐3人组成,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乙方出任,管理委员会章程另行制定。

  (2)联合实验室主任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李良彬教授担任,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各推荐副主任1名。

  (3)联合实验室的研究人员由双方共同安排,双方人员的劳动关系仍属于原单位。

  3、联合实验室主体

  联合实验室位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乙方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主体为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该联合实验室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联合实验室如需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均以乙方名义进行,但须提前经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否则如引发外部纠纷,由相关过错人员所在单位(甲方或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经管理委员会同意的联合实验室的民事活动,如引发外部纠纷,相关法律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经费投入与管理

  1、经费投入

  甲方同意自协议生效起每个协议年度(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第12个自然月届满之日止为一个协议年度)向联合实验室提供500万元/协议年度的经费(不含税),分别于每年的06月30日前拨付300万元、12月30日前拨付200万元经费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下),用于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和日常运行。

  双方确认,当年未使用完的经费可结转至下一年使用。

  2、经费管理

  (1)联合实验室的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的财务管理规定。

  (2)甲方投入到联合实验室的经费由乙方单独立项管理。科研经费按照研究子项目设立,根据管理委员会共同设定的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

  (3)联合实验室主任应将每年度经费预算与决算情况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

  (三)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

  1、权属

  甲乙双方合作之前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仍归各自所有。联合实验室每个横向科研项目单独立项管理,立项的开发成果及阶段性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荣誉权和申请奖励权归双方共同所有,联合实验室科研人员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经对方书面同意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对开发成果及阶段性成果进行修改和二次开发,各自独立修改或二次开发形成新的成果,双方按照互利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2、许可与转让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联合实验室的共有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

  3、品牌保护

  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的明文书面许可,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以广告、宣传或其他任何形式使用另一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使用、部分使用、将另一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结合至其他名称、商标、标识等中使用。

  4、保密

  甲乙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应以不低于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的谨慎来妥善保管和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乙方师生发表有关联合实验室项目的学术论文,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

  (四)违约责任

  1、双方需认真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对方的损失。

  3、双方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协议撤销、终止和续签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执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经费,且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已投入的资金乙方不予返还,联合实验室的各项设施设备以及未完成的各项实验室数据均归乙方所有,乙方将依程序撤销联合实验室,双方不得以联合实验室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2、如果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愿望,可在本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内,报请甲乙双方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续签协议。

  3、本协议到期之日起即自动终止,联合实验室自动撤销并停止开展业务,由管理委员会组织清算。

  4、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或学校内部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联合实验室无法继续运行时,经双方讨论同意,可提前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就终止所签署的资金、工作人员、项目执行等事项友好协商并妥善处理。

  5、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原联合实验室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双方都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声誉和权益,本条款长期有效。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2、未尽事宜及合作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协议相冲突,若确需进行冲突性修改,须经乙方履行本协议决策流程后,方可生效。

  四、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能充分发挥协议双方的优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借助中国科大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公司的产业化能力也可以提升中科大先研院的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创造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通过与协议方的合作,依托联合实验室开展PVA新材料相关的基础研究,前瞻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新型显示与功能膜材料新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

  3、本合作协议约定公司投入的资金将增加公司协议期限内相应年度的研发费用,对公司当期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和中国科大共建的联合实验室能否良好运营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研发项目能否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以及相关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转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皖维高新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共建“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63股票简称:皖维高新编号:临2024-03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1、上表中,公司熟料销量低于产量的原因为部分熟料产品用作生产水泥产品的原料;公司VAE乳液销量低于产量的原因为部分VAE乳液产品用作可再分散性胶粉产品的原料。2、上表中,销售量包括贸易销售量。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三、报告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63股票简称:皖维高新编号:临2024-03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22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16日(星期五)至08月2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wgfzqb888@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8月22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22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先武

  董事会秘书:史方圆

  独立董事:戴新民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8月22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16日(星期五)至08月2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wgfzqb888@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史方圆

  电话:0551-82189294

  邮箱:wwgfzqb888@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公司代码:600063公司简称:皖维高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