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18:02  冠城大通(600067)公司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

(1)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3.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47%;实现合同销售额5.05亿元,同比下降5.25%;实现结算面积4.0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34%,实现结算金额6.39亿元,同比下降44.4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项目已收售房款尚未结算的金额为16.19亿元。2023年1-3月,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开复工面积总计66.60万平方米,无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4.35万平方米,报告期内无新增土地储备。

(2)公司目前在建或在售的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注:按公司持有各项目权益比例口径计算,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权益口径合同销售面积3.20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4.24亿元。

(3)除上述主要开发项目外,公司还参股了璀璨悦宸、璀璨悦璟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4)2023年1-3月,公司房地产出租总收入0.2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28%,未达到公司营业收入的10%。公司房地产出租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物业收入,其2023年1-3月出租写字楼的建筑面积约2.01万平方米,加权平均出租率72.13%,本报告期租金收入约0.13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电磁线业务实现产量1.88万吨,同比下降9.18%;实现销售量1.81万吨,同比下降4.7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1亿元,同比下降8.06%。

3、报告期内,公司电解液添加剂业务实现产量46.25吨,同比下降49.59%;实现销售量37.59吨,同比下降55.20%;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0.23万元,同比下降59.39%。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6.87万元,同比增长24.25%。

4、其他重要事项进展公告

(1)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于2022年12月6号发布提示性公告,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满足公司转型需求的业务扩张和产业链上下游并购项目、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如下:①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其他员工,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④报告期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现存续期为自2015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止。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自2016年6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止。截至2023年1月7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公司已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完成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四)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五)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孝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韩孝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孝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孝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孝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孝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六)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本解释的该项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