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行首单供应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葛洲坝募资4.66亿助中小微企业纾困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李璟
低成本资金“直达”上游供应商,供应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助力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开辟新融资渠道。
日前,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2023年第一期供应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规模4.66亿元。这是湖北省首单供应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将用于支付上百家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助力企业走出融资困境。
近年来,湖北大力推进供应链票据,健全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机制,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相关业务也发展迎来崭新契机。利用供应链的商业链,将通过贸易在上下游企业之间形成资金链,帮助中小企业实现运营中的资金平衡,渡过融资难关。
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是一种具有资产证券化性质的商业票据,是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或多个中小企业把自身拥有的、将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将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基础发行商业票据,并向投资者出售以换取所需资金的一种结构安排。
本次发行是“和远2023年度第一期葛洲坝定向资产支持票据”50亿元供应链ABN储架额度项下的首期发行,也是湖北省首单供应链ABCP产品。其中,优先级规模4.65亿元,期限86天,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簿记管理人和牵头主承销商,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本期产品创新引入ABCP短期限、滚动发行的融资模式,实现以较短期限的融资成本获取较长期限的融资资金。
据了解,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葛洲坝集团及所属企业111家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共计144笔应收账款,是公司积极履行央企责任,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具体体现,有助于上游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降低对传统银行的信贷依赖,并加快资金回笼,对中小微企业盘活应收账款资产、解决融资困难具有重要意义。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一周前葛洲坝集团还成功发行了首期20亿元“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期限为3+N,票面利率3.03%,全场认购倍数为2.49倍,创今年以来建筑企业同期限、同品种票面利率新低。
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全业务领域、全产业链条的低碳转型,推进基础设施领域融合发展,培育独特竞争优势,是公司聚焦系统打造“三新”能建和世界一流企业战略目标,加快推进“一创三转”转型发展,以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公开资料显示,葛洲坝集团是一家集工程建设、工业制造、投资运营、综合服务为一体的跨国经营企业集团,因独家建设万里长江第一坝——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并承建世界规模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而闻名。
2021年,曾经的鄂股葛洲坝(600068.SH)完成与中国能建(03996.HK)合并重组,终止上市后成为世界500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子企业集团。
葛洲坝集团表示,未来公司将深度融入“三大经济形态”,深入推进“产融融合”,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途径,不断改善企业现金流和资金状况,为系统打造高质量发展“三新”能建、全面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政策助推供应链票据业务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作为资产支持类融资直达创新产品,具有产品期限短、可滚动发行的特点,可基于产业链和供应链,支持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新的低成本融资渠道。
2020年,上海票据交易所推出创新型票据业务产品供应链票据,用于缓解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应收应付款,避免出现大企业恶意占用中小企业结算款项等现象,并帮助链内中小企业借用核心企业信用,提升自身融资能力,弥补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的盲点和断点。
去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近年来,湖北按照中央部署,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从健全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机制、加强对核心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强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强对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划。
根据去年发布的《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湖北立足于“51020”现代产业集群建设,推动金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即深化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合作,以及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票据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宣传推广应用。
《规划》明确,鼓励产业链重点核心企业规范签发供应链票据,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发个性化、特色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核心企业及金融机构加强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对接,做好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应收账款在线确权。
政策实施方面,《规定》提出每年将以100亿元资金为基础,支持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同时,还将建立专门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风控体系,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和质押机制。
另外,湖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明确提出加大企业融资增信支持力度。
《措施》提出,支持建立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融资奖补激励机制,对于对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并通过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的核心实体企业,对其年促成贷款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贷款,按实际促成贷款金额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签发的供应链票据,按照签发量的0.2%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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