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宋都控股股东杭州幸福健控股和实际控制人被公开谴责,原因是未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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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确认对*ST宋都投资控股股东杭州幸福健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俞建午进行公开谴责的决定。原因是杭州幸福健控股和俞建午存在未履行承诺的违规行为。
据公告,2020年5月26日,*ST宋都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同意公司为杭州幸福健控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在2021年,公司已为杭州幸福健控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6.30亿元。杭州幸福健控股和俞建午亦曾承诺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并在20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ST宋都之间以存单质押形式的互保情形。但据公告指出,截至2024年3月5日,*ST宋都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有21.64亿元未解决。
公告还透露,杭州幸福健控股和其实际控制人未按照公开承诺的时间表来履行承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损害投资者合理信赖,且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未能遵守承诺的行为被认定为违规,并决定对杭州幸福健控股和实际控制人俞建午进行公开谴责。对于这一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