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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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全文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将统一调整为“股东会”。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四、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2-00760号),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十五、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如下:
1、投保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预案》《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预案》《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关于2025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十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048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参加现场表决的监事四名,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五、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及决策过程,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平衡全体股东的即期回报与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平原则或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六、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预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及工作繁简程度,监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监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及风险责任确定年度薪酬标准,岗变薪变;薪酬结构体现分享与风险共担原则,短期激励与长期约束相结合,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度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此类监事2025年度薪酬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20万元(税前,含监事津贴人民币500元/月)。
3、公司在确保薪酬竞争力的同时将加强薪酬总量成本管控,并通过递延支付等形式完善薪酬支付机制。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七、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九、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
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议案十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049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62,606,492.31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329,744,984.3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32,225,9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22,312,308.8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67,150,973.5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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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决策过程,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平衡全体股东的即期回报与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平原则或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050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62号《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李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89,047,19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1.23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为人民币999,999,999.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794,247.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7,205,752.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2-0000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80,245.39万元;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7,265.79万元;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7,944.04万元;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0.00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10月注销所涉全部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合计25,829,915.55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同时,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因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已于2024年10月注销所涉全部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合计25,829,915.55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宜昌人福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4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7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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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人福医药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人福医药已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人福医药及宜昌人福与本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2-00181号);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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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051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人福”)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3、人福创新生物产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创新生物”);
4、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
5、北京巴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医疗”)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6、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普克”);
7、人福钟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钟祥医疗”);
8、武汉天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润”);
9、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制药”);
10、人福湖北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食品”)。
上述被担保方均非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及截至目前已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
2025年度,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预计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603,326.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55,874.9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48,138.53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在上述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担保事项中,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5,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1%;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6,87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0.96%。
●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对2025年度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预计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603,326.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55,874.9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本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及在授权范围内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①“人福有限”指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
②“武汉人福”指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③“金科瑞达”指金科瑞达(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④因四舍五入原因,分项数值之和可能与小计存在尾数差异。
5、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在此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湖北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711969790N
3、成立时间:1998年11月3日
4、注册地点:武昌区和平大道219号白云边大厦17、18层
5、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6、注册资本:141,714.8534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学玻璃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塑料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计算机系统服务,汽车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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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其89.66%的股权,根据增资协议的远期回购约定,公司持有其100%权益。
(二) 宜昌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30843405M
3、成立时间:2001年08月08日
4、注册地点:湖北省宜昌开发区大连路19号
5、法定代表人:李杰
6、注册资本:29,352.7036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制药专用设备销售。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三) 人福创新生物
1、被担保人名称:人福创新生物产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E9WN0M83
3、成立时间:2025年01月21日
4、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F5栋人福医药集团405室
5、法定代表人:李小培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10、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新疆维药
1、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26948677D
3、成立时间:2001年03月26日
4、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沈阳街2号
5、法定代表人:尹强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翻译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8、财务状况: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汉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华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汉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华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汉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华琴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汉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华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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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汉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华琴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