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披露违规、回复监管函不准确 *ST博信及四名责任人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转自: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7月3日讯 日前,*ST博信(600083.SH)及四名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纪律处分。
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ST博信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00万元到-4500万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3亿元到-0.95亿元。公告同时披露,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024年2月22日,*ST博信披露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预计为4037.57万元到6837.57万元,公司不存在净资产接近为负的风险。
2024年4月18日,*ST博信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预计资产减值损失将超过原预估金额,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1.45亿元至-1.05亿元,2023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2.05亿元到-1.65亿元,2023年末净资产为-1900万元到-1000万元。
2024年4月30日,*ST博信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24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76亿元、2023年年末净资产为-1041.60万元。因公司2023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交所认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
*ST博信未按规定在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2023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况,在相关工作函回复中披露净资产为正值,相关披露不准,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且其实际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均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其迟至2024年4月1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时任董事长王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李新勇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冯晓钢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胡建凯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ST博信相关责任主体遂对此提出异议申辩,上交所一一驳回,并对*ST博信及时任董事长王伟、时任总经理李新勇、时任财务总监冯晓钢、时任董事会秘书胡建凯予以公开谴责。同时,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和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ST博信主营业务为装备综合服务业务和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