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信收到警示函,这一区间买入并持股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
*ST博信在上证e互动发布的涉及华为的经营信息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日前,*ST博信(600083.SH)披露了江苏证监局向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目前,*ST博信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警示函》显示,经查,*ST博信存在三大问题:其一是2023年度业绩预告等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其二是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资产实现利润与预测金额存在重大差异,其三是上证e互动发布相关信息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对于第一个问题,江苏证监局指出,*ST博信对2023年业绩估计不客观、不审慎,导致预告业绩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且未能在年度业绩预告中对2023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的风险进行揭示,业绩预告等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更正不及时,违反了规定。公司董事长王伟、总经理李新勇、财务总监冯晓钢、时任董秘胡建凯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情况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个问题涉及到一笔收购。2021年9月,*ST博信通过其子公司以协议转让和现金增资的方式取得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平机械)51%的股权,构成重大资产收购。经会计师审计,千平机械2021年至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970.02万元、3789.51万元、-15183.12万元,合计-4423.59万元,实现利润未达预测金额的50%。江苏证监局指出,董事长王伟、总经理李新勇对上述情况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江苏证监局还指出,在华为等相关概念处于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ST博信在上证e互动发布经营信息涉及华为,但相关信息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公司董事长王伟、总经理李新勇、时任董秘胡建凯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情况承担主要责任。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博信(600083.SH)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4月17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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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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