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7批次药品不合格,涉衡山药业、上海同济堂等企业

http://ddx.gubit.cn  2023-08-28 18:23  退市济堂(600090)公司分析

新京报讯(记者王鹿)8月28日,上海市药监局公布2023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结果,共有7批次药品不合格,6批次均为中药饮片,涉及衡山药业、上海同济堂等7家企业。

结果显示,标示为安徽桐花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冬“性状(虫蛀)”项目不合格;标示为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苍术“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项目不合格;标示为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杜仲“含量测定”不合格;标示为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橘核“性状(虫蛀)”项目不合格;标示为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Ⅰ)“释放度”不合格;标示为上海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醋延胡索“黄曲霉毒素”不合格;标示为上海华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冬“性状(虫蛀)”项目不合格。

新京报记者查询资料及天眼查APP发现,此次涉及的7家企业中,多家企业都曾因药品质量问题被罚。

2022年5月13日,安徽省药监局公布的2022年第5期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标示为安徽桐花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党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据天眼查,2019年至今,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曾6次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其中,2020年12月1日,该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玫瑰花案,被罚没3640元。2020年1月19日,又因生产、销售性状不符合规格山药被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资料显示,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中药材GAP规范化种植、传统中药饮片炮制以及现代制药技术、信息化服务为一体的规范化GMP认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有中药饮片、精制中药饮片、含茶制品和代用茶、调味料产品(固态调味料)等四大系列300多个品种,下辖安徽孟氏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孟氏养生保健有限公司、安徽博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孟氏饮片(深圳)科技信息公司、亳州市谯城区孟氏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六大公司。

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8日成立,以中药材种植、收购,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加工、销售为主营业务,现有中药饮片规格品种1000多个。2015年至2023年,该公司曾23次因生产劣药被处罚。其中,2023年7月3日,因生产的盐杜仲(包装规格:1公斤/袋,批号2207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被罚没365926元。2023年3月6日,因生产销售的盐杜仲(批号220101)不合格,被安徽省药监局罚没264076.40元。

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因生产销售的制白附子(批号171214)被检出【浸出物】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少于15.0%,检验结果12.2%),被罚没合计42674.98元;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26日先后两次因产销劣药被处罚。资料显示,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亿元,主营药品生产、食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中草药种植等。

据天眼查,主做胶囊制剂生产的上海衡山药业,2014年11月24日因在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使用不合格药包材:“双向拉伸聚丙烯/低密度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批号14010901),被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责令停止使用不合格药包材、罚款、责令立即收回已包装药品的药包材。今年7月21日,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的220301、221105等15批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Ⅰ)留样样品检测释放度有超标趋势,决定召回上述15批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Ⅰ)产品(规格0.1g),召回等级三级,召回周期2个月。资料显示,衡山药业前身为上海衡山制药厂(原上海第二十一制药厂),创建于1942年,原名“拜克胶囊药厂”,主要从事口服固体制剂的生产,持有药品批准文号60个,是我国较早专业化生产胶囊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其注册商标“乐宁牌”盐酸二甲双胍片、螺内酯片、尼群地平片、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Ⅰ)、辅酶Q10胶囊还被评为2018年度上海医药行业名优产品。

上海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在2015至2019年,因生产假冒、不合格药品等被处罚。据天眼查APP,2019年8月15日,因生产(包括配制)、销售、使用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8522万元,罚款3.13742万元。2018年11月26日,因生产经检验不符合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连翘,被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44666.6元,没收违法所得144643.2元。上海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国药集团成员,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主营生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灸制、锻制、蒸制)、毒性饮片。

上海华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为上海上实集团成员,2019年8月29日,因生产(包括配制)、销售、使用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3.414242万元,罚款9.39766万元。2018年7月20日,因生产的盐杜仲、广藿香不合格,被罚款60433.31元,没收违法所得33950.56元,没收非法财物37746.69元。2017年11月6日,因生产销售劣药石斛(枫斗),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