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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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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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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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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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3,132,000份,行权有效期为2022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第一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4,024,452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33%。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为110,620,007股,报告期内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4,024,45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59,148,411股。(公告编号:临 2023-015)
2、接受机构调研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共接受一次机构调研,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已于2023年3月31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发布,详见上证E互动《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3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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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史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景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玉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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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史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景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玉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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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史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景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玉红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7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对黄海伦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务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截至目前黄海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00万份。
为保证董事会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琼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潘琼女士简历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潘琼女士简历
潘琼,女,198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曾任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金泰富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潘琼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