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监管警示函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6月3日晚间,诺德股份(600110)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明,诺德股份存在重大交易披露不及时,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诺德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陈立志、时任总经理许松青、时任财务总监王丽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