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成(600112.SH):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等函件
智通财经APP讯,*ST天成(600112.SH)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贵州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健、黄巨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对高健、黄卓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在*ST天成2017年转让北京国华汇银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中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该事项未按规定告知上市公司予以披露。贵州证监局决定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未及时完整披露北京国华汇银科技有限公司(“国华汇银”)2016年以来股权转让、转回事项,未按规定披露2017年转让国华汇银时产生的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此外,因国华汇银会计处理问题,导致相应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因部分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计提金额不准确、开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不准确、市场费用跨期、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管理费用未及时入账、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等问题,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
公告显示,公司时任代董事长、总经理、代董秘高健,时任财务总监黄巨芳对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行为负主要责任。贵州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高健、黄巨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多处财务数据不准确。此外,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中相关年份、内容存在差错。公司代董事长高健、董事会秘书黄卓为对该行为负主要责任。贵州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高健、黄卓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