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600121.SH):股份转让事宜获省政府国资委批复
格隆汇6月14日丨郑州煤电(600121.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转来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煤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郑州煤电股份的意见》(豫国资产权﹝2023﹞9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向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郑州煤电(600121.SH)5.4473%股份,即66371000股,转让价格为4.52元/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和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按照与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合规办理此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三、你公司应于股权转让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转让结果报省政府国资委备案,并将有关情况在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填报。
四、鉴于你公司持有郑州煤电股份比例已低于原备案的持股比例,请结合企业实际研究调整合理持股比例,并做好质押比例超限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