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科瑞科特、何亮未及时交上诉费 法院裁定自动撤回上诉
8月20日,苏豪弘业(600128)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两份《民事裁定书》。这两起诉讼涉及宁波科瑞科特贸易有限公司及何亮,科瑞科特请求撤销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民事判决,然而因未在指定期限内交纳上诉费,南京市中院裁定科瑞科特及何亮自动撤回上诉,相关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次诉讼的终审裁定结果对公司的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就相关债权计提部分减值准备,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财务影响将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2025年一季度,苏豪弘业实现收入19.98亿元,归母净利润3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