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子公司嘉士伯重啤涉诉一审判决等待上诉期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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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1月17日消息,重庆啤酒公告,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简称嘉士伯重啤)作为原告,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五中院)的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钰鑫集团)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重庆嘉威本金7.12亿元,向重庆嘉威归还截至2023年4月13日的利息1845.98万元,并以9714.06万元为本金基数,按3.85%的利率支付至钰鑫集团实际支付日的利息;同时驳回嘉士伯重啤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还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
重庆啤酒表示,一审判决支持了嘉士伯重啤的大部分诉讼请求,维护了相关权益。公司预计此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