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内讧”事件迎新进展,“山城啤酒”生产方一审获赔3.5亿元

查股网  2025-03-17 08:23  重庆啤酒(600132)个股分析

备受关注的重庆啤酒“内讧”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一审判令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3.5亿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双方纠纷由来已久。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威”)是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啤酒”)的参股子公司,主要负责生产“山城”牌啤酒。去年8月,重庆嘉威发布一则拯救“山城啤酒”品牌的声明,使得拥有半个多世纪历史的山城啤酒成为舆论焦点。重庆嘉威称,“山城啤酒”遭到嘉士伯和重庆啤酒全面封杀和系统打击,造成“山城啤酒”品牌濒临消亡。2023年10月,重庆嘉威发起诉讼要求重庆啤酒赔偿2011年起至2020年底因违反《包销协议》等相关协议给重庆嘉威造成的损失合计6.3亿元。案件于次年8月1日开庭。时隔半年后,该案才迎来一审判决。

3月15日,重庆啤酒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提起上诉。重庆啤酒表示,其拥有“山城”品牌的完整所有权,重庆嘉威无权擅自使用“山城”商标,2029年包销协议到期后将不再拥有使用权。对此,重庆嘉威相关负责人回应新黄河记者称,“山城”品牌的使用权是一直在重庆嘉威,只要公司存在,使用权就在公司手中。该负责人还表示,希望重啤公司能够重视“山城”品牌,很多重庆人对它有深厚的感情,不要让这个民族品牌消失。

长达五年的包销协议纠纷案

“山城啤酒”作为重庆啤酒旗下的子品牌,已拥有67年的历史,曾是重庆乃至全国啤酒市场上的一颗耀眼明珠。1958年11月,重庆啤酒厂首次推出“山城啤酒”。凭借纯正的麦芽风味和浓郁的酒香,“山城啤酒”一上市便深受重庆市民喜爱,迅速成长为重庆轻工业“五朵金花”之首。1984年,民营企业家尹兴明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创办了金星啤酒厂(重庆嘉威前身),开始生产“金星”牌啤酒。1992年,为避免重庆本土啤酒品牌之间的恶性竞争,金星啤酒厂与重庆啤酒厂签订《联合协议书》,开展啤酒包销合作,共同做大做强“山城”这一品牌。为此,金星啤酒厂放弃生产自有品牌“金星”,转而生产“山城”牌啤酒。

在此之后,重庆啤酒厂改制为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啤集团),金星啤酒厂也改制为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钰鑫公司)。1999年,重啤集团以“山城”商标使用权出资成立重庆嘉威,持股33%,余下股份由钰鑫公司持有。“山城”啤酒产销量之后迎来猛增,2004年和2005年,山城啤酒连续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近10年间,山城啤酒销量从高峰跌入低谷。2024年8月,重庆嘉威发布一则拯救“山城”啤酒的声明,令这一品牌再度引发外界关注。声明中,重庆嘉威将山城啤酒年产销量骤降的原因归结为遭到嘉士伯和重庆啤酒的全面封杀和系统打击,“山城啤酒”品牌价值从60亿元到现在包括“山城啤酒”品牌在内的所有199个本地品牌商标的账面价值已不足1600万元,导致“山城啤酒”销量断崖式下跌,年产销量从100万吨下降至9.8万吨,“山城啤酒”品牌濒临消亡。

重庆嘉威与重庆啤酒之间主要争议点在于2009年嘉威啤酒与重庆啤酒签订的《产品包销框架协议》(简称《协议》),约定重庆嘉威生产的啤酒全部交由重庆啤酒包销,期限是20年。2013年底,外资丹麦嘉士伯收购重啤股份以后,山城啤酒的销量开始大幅下滑。随后,双方开始陷入多起诉讼之中。

2020年10月,重庆嘉威将重庆啤酒、嘉士伯等告上法庭,要求重庆啤酒赔偿2011年至2015年期间,未履行《协议》确定的最低包销数量及包销价格造成的损失及利息,并在2021年将这笔金额追加到8.22亿元。2022年5月,重庆嘉威撤回了对重庆啤酒等13家单位的赔偿请求。次年10月,重庆嘉威再次提起诉讼,将索赔金额调整为6.32亿元。

法院认定违约事实存在,重庆啤酒判赔3.5亿元

重庆市五中院判决书显示,2024年9月18日,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焦点主要集中在重庆啤酒在履行《产品包销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及重庆啤酒违约行为对重庆嘉威造成的具体损失确定问题等。最终,法院认定,重庆嘉威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判决重庆啤酒赔偿重庆嘉威损失3.5亿元。

针对一审判决,3月14日晚,嘉士伯中国官方公众号以《重庆啤酒:坚决上诉,澄清事实,维护合法权益》为题,文中表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重大错误,显失公正。公司已严格按照包销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不应再向重庆嘉威承担任何额外赔偿责任。重庆啤酒认为,重庆啤酒历来产能充足,并不需要重庆嘉威代工,而包销协议严重牺牲了重啤的利益,极不合理。出于对企业发展历史的尊重,重啤始终履行该协议,但对于重庆嘉威试图超越协议框架范围,攫取更多不当利益的行为,重庆啤酒绝不认可。嘉士伯中国提到,在2013年完成改制后,重庆啤酒进入快速发展期。目前,重庆啤酒已成长为中国第四大啤酒公司,位列重庆企业百强榜第38位,年营收近150亿元,年纳税约28亿元,其中重庆本地营收约33亿元,纳税近7.5亿元。

重庆啤酒针对投资者发布的公告重庆啤酒针对投资者发布的公告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也针对投资者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表示,目前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执行,公司将坚决提起上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和应用指南,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下属实施该包销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拟计提预计负债25402.92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5402.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62.18万元。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啤酒截至3月15日的股价重庆啤酒截至3月15日的股价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从股价表现来看,自重庆啤酒子公司合同纠纷公布后,其股价已多次下跌。截至2025年3月15日,重庆啤酒收报58.92元/股,较2021年股价最高点209.99元已跌超70%。

重庆嘉威:希望重啤能够重视“山城”品牌

对于“山城啤酒”品牌的归属权问题,双方争执也是由来已久,各执一词。嘉士伯中国在发文中指出,“山城”品牌是由重庆啤酒自1958年成立以来就打造并拥有的自主品牌,重啤对“山城”品牌拥有无可置疑的完整所有权。嘉威使用“山城”品牌,仅限于根据重啤的指令生产“山城啤酒”,生产后又只能由重啤包销,其不可以自行销售。包销协议在2029年1月到期之后,“山城商标使用权”也随之终止。

山城啤酒山城啤酒

重庆嘉威方面则称,1999年,重庆啤酒集团以“山城”啤酒商标使用权出资联合钰鑫集团共同组建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时,嘉威就有权独立生产经营“山城”啤酒品牌,且为“山城”啤酒商标的永久使用权人。“‘山城’品牌的使用权一直在重庆嘉威,只要公司存在,使用权就在我们这里。‘山城’品牌使用权在之前就已经给到了我们,和2009年那个为期20年的包销协议并没有关系,不存在所谓的‘2029年包销协议到期后商标使用权随之终止’说法。”3月15日,重庆嘉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重庆嘉威公司生产图片重庆嘉威公司生产图片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在2013年底嘉士伯收购完成并完全执掌重庆啤酒以后,山城啤酒的销量开始大幅下滑。此后,重庆啤酒的战略方向亦发生偏移,明确将“重庆”品牌作为未来重点发展对象,而“山城”则逐渐淡出舞台中央。“过去几年山城啤酒的产销量数据持续低迷,嘉威生产的山城啤酒只能由重庆啤酒包销,我们也对此无能为力,只能恳求重啤公司能够重视‘山城’品牌,很多重庆人对它有深厚的感情,不希望这个民族品牌最后消失。”重庆嘉威上述负责人告诉新黄河记者。

此前据媒体报道,重庆啤酒董秘办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放弃“山城”品牌啤酒的说法,公司始终坚持“国际高端品牌+本地强势品牌”的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