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29 00:00  东湖高新(600133)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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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7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公开发行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5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000,000.00元(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整),扣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8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537,179,245.28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25号)。

  以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7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更加规范、科学地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武汉分行(账号为70040078801000001502)、汉口银行江汉支行(账号048011000174426)、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账号619718888)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148,431,460.72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786,499,559.41元,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350,261,901.31元,支付发行费用11,670,000.0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1,152,505.7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542,000,000.00元的差异为1,070,847,494.29元,系投入募投项目786,499,559.41元,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350,261,901.31元,支付发行费用3,670,000.00元,收到银行利息69,589,983.83元和扣除银行手续费6,017.40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事项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公司已完成“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结项,将存放在该账户内的节余资金及银行利息141,931,901.3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4月22日办理完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0040078801000001502)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4-013)。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余资金141,931,901.31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市场环境、区域政府规划及产业方向调整、区域产品市场供给及竞争激烈、综合配套兑现程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将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甚至造成募集资金沉淀,基于此,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调整后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支付的手续费。

  注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中不含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支付的手续费。

  注3: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及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7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向中国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①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泰欣环境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8,119.48万元(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3,985.87万元,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83万元。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4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4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6月29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22.75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楼3层305室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环保设备的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38,791.69万元,负债合计82,875.13万元,所有者权益55,916.56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

  机构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38号

  负责人:姚永明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授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可以提升泰欣环境因承接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各类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或信用证、项目投资等为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合同履约保证的能力,满足泰欣环境日常经营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需求。

  2、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措施:泰欣环境对所承接业务的履约能力将影响公司的担保责任。目前,泰欣环境的主营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良好,与客户及供应商保持了融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公司作为泰欣环境控股股东,将履行股东责任,推进泰欣环境继续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以保证泰欣环境的持续履约能力,避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六、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相关公司具备偿还能力,本次计划内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3,985.87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16.11%,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83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0.3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7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对公司的影响不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时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6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金额91,570万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该议案于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关于2024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指定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拟调整与关联方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咨询”)、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工建”)、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资本”)、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云”)、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运营”)、湖北联投美悦达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悦达酒店”)、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物流”)、湖北联投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光谷”)、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新城”)、金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州水务”)、湖北联投筑寓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筑寓”)、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产集团”)、湖北省黄麦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麦岭公司”)、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汉木业”)、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院”)、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清能”)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共计增加向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2,900万元,本次调整前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1,570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4,470万元。

  2、公司调整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计划和目标实施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关联交易调增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刘祖雄先生、杨洋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6次)、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涉及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1-7月实际发生金额并非审计数据,最终需以审计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联投咨询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8日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申报承诺登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100%。

  2、湖北路桥

  公司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新平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3日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股东:湖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66%、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

  3、湖北工建

  公司名称: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峻

  注册资本:460,120.6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2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42号

  经营范围:承担大型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非标准钢构件、钢结构工程和网架工程的制作、安装;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设备和材料除外);对外派遣工程劳务人员;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机械制造、安装(不含特种设备)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的需持有效资质证从事经营);建筑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生产及销售。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43.1665%、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9474%、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1931%、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195%、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736%。

  4、联投资本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露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2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2栋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劵、期货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79.9733%,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0267%。

  5、楚天云

  公司名称: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忠浩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1-3层、4层(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旅游业务;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旅客票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大数据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票务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

  6、城市运营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覃志鹏

  注册资本:70,123.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2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5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食品销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白蚁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71.3028%,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7988%,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984%。

  7、美悦达酒店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美悦达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黎立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5月06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路96号(武汉光明万丽酒店附楼)1层A区、2-3层A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礼品花卉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专用设备修理,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灯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图文设计制作,金属材料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商贸物流

  公司名称: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爱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6日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道武汉轨道交通7号线三阳路站匠心城·三阳中心F17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原油批发,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泥生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电气安装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代理记账,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装卸搬运,鲜肉批发,鲜肉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税务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100%。

  9.、联投光谷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住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脉岭村(红莲湖展示中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资产评估;园区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融资担保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00%、湖北鄂州华容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

  10、软件新城

  公司名称: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4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5月15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花城大道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新城的投资、规划、开发、管理和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维修;经营停车场;软件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软件企业的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0%、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00%、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

  11、金州水务

  公司名称:金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9月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大开曼岛乔治镇斯科舍中心四层2804号

  股东:香港益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2、、联投筑寓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筑寓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婕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流芳路52号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D区D12栋D12-1-4号-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餐饮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外卖递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食品进出口,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用品销售,家政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图文设计制作,品牌管理,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3、数产集团

  公司名称: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忠浩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9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顶级域名运行管理;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测绘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征信业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舆情信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财务咨询;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薪酬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承接档案服务外包;税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100%。

  14、黄麦岭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黄麦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高磊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2日

  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高铁新区黄麦岭大厦

  经营范围:磷矿资源开采;化工产品、化肥产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园区建设;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进出口业务除外);自有资产管理及资本运作。(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100%。

  15、联投置业

  公司名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玮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5月15日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房地产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87.3333%、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持股比例为12.6667%。

  16、福汉木业

  公司名称: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邓国斌

  注册资本:148,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5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十一路西、东吴大道北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自营及代理(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及技术);生产木材制品及木材深加工产品、用材林经济林生产与销售(限分公司经营);房地产租赁;物流服务(不含运输);会议展览服务。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7.5219%、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4781%。

  17、建筑设计院

  公司名称: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睿

  注册资本:3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1年3月29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灯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标准化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100%。

  18、湖北清能

  公司名称: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骏峰

  注册资本:295,417.3959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2月26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57号

  经营范围:能源投资;酒店、物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旅游产业投资;环保工程投资;电力、机电、机械产品生产、销售相关的经营实体投资;从事酒店、物业经营和管理;工程咨询及建设;自有资产的收购、管理和处置;物业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装饰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联投持股比例为53.1500%、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9936%、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564%。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投咨询、湖北路桥、湖北工建、联投资本、楚天云、城市运营、美悦达酒店、商贸物流、联投光谷、软件新城、金州水务、数产集团、联投筑寓、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福汉木业、建筑设计院、湖北清能均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联投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上述公司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联投咨询、湖北路桥、湖北工建、联投资本、楚天云、城市运营、美悦达酒店、商贸物流、联投光谷、软件新城、金州水务、数产集团、联投筑寓、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福汉木业、建筑设计院、湖北清能均系在与公司的历史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且均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公司在原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拟增加与联投咨询、湖北路桥、湖北工建、联投资本、楚天云、城市运营、美悦达酒店、商贸物流、联投光谷、软件新城、金州水务、数产集团、联投筑寓、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福汉木业、建筑设计院、湖北清能发生业务往来的交易,增加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2,9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加合理利润、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

  交易双方可在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交易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增加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信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拟增加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增加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刘祖雄先生、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

  本次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拟增加的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本次交易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投票权。

  六、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其下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拟发生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其下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90%(不含本次交易,包括已经董事会审议但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除外)。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6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4%。因此,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建投集团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委托运营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授权范围内,与关联方联投欧洲(湖北)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运营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在受托运营期间向委托方提供CBTC园区项目招商运营及一系列增值服务。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及其他相关单项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原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武汉智园科技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园科技”)在《投资合作协议》和《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与关联方联投鄂东黄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鄂东黄冈公司”)签署《黄冈高新区智能科技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及其他相关的单项合同;同意全资子公司智园科技与关联方联投鄂东黄冈公司基于EPC项目合作内容和联合体的分工签署单项合同,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19,500万元(单项合同包含智慧园区建设、产业招商以及运营等业务内容);同意湖北路桥与关联方联投鄂东黄冈公司基于EPC项目合作内容和联合体的分工签署单项合同,最终金额以签署的单项施工合同为准。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2023年12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对价的方式向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预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与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7亿元。

  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2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将对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桐湖公司”)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合计2,474.57万元)以无追索权的形式转让给工建保理,工建保理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后,获得对梧桐湖公司的债权。

  具体详见2023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为准),负责十政储出[2020]16、17号地块的土地开发。上述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总计20,00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认缴出资5,400万元,占合资公司27%的股权,十堰公司认缴出资14,600万元,占合资公司73%的股权。

  具体详见2023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增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再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4,600万元,本次调整前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85,192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的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金额预计不超过599,792万元。

  具体详见2023年11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光谷软件基金及联创公司股权清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起开展对武汉光谷软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光谷软件基金”)及湖北联合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公司”)的股权清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类事项,即:同意将光谷软件基金进行注销;同意联创公司股权清算注销等(公司对联创公司实缴200万元,对光谷软件基金实缴3,000万元,出资合计3,20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2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软件新城公司在交行2,913万元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详见2024年3月22日、4月10日及4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91,570.0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6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投资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合计1,670.10万元)以无追索权的形式转让给湖北工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建保理”),工建保理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后,获得对花山投资公司的债权。

  具体详见2024年7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数科”)向关联方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数据集团”)增资不超过31,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数据集团注册资本金由7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公司将间接持有湖北数据集团30%的股权,湖北数据集团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新数科已在授权范围内与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数据集团签署了《关于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并完成本次向湖北数据集团增资款项的支付,后续湖北数据集团将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具体详见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6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全面核查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定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4-070)。

  赞成: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2,900万元,本次调整前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1,570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4,470万元。

  本次调增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4-071)。

  赞成: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6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6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面核查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编制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2,900万元,本次调整前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1,570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4,47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刘祖雄先生、杨洋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6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133公司简称:东湖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