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证券代码:600143证券简称:金发科技公告编号:2024-06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企业微信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红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确认:
1、激励对象人数与股票数量: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33名,涉及的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03,22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0%。
2、业绩考核与达成情况:监事会核实了公司提供的业绩考核报告,确认公司在解除限售考核期内达到了预设的业绩目标。
3、解锁期限与程序合规性:监事会确认,本次解除限售的申请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锁期限,且整个解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与股票数量均符合先前计划,且业绩考核达标,解锁期限与程序合法合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23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3,603,223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43证券简称:金发科技公告编号:2024-06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情况: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3人(以下合并简称“增持主体”)计划于2024年7月15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950万元。
●增持实施进展:截至2024年8月30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部分增持主体已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8.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44.8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完成率已达57.35%,尚未实施完毕。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长陈平绪先生、董事宁红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年德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鹏先生、董事李华祥先生、监事会主席沈红波先生、监事丁超先生、监事张明江先生、监事廖梦圆女士、监事朱秀梅女士、副总经理黄河生先生、财务总监奉中杰先生、董事会秘书戴耀珊先生合计13人。
2.本次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7月15日起3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5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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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持主体中,陈平绪、黄河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12个月内已披露并完成一次增持计划,其余人员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12个月内没有披露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8月30日,部分增持主体已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8.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44.8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完成率已达57.35%,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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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注销了1,68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036,789股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34,036,789股。该事项导致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占比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43证券简称:金发科技公告编号:2024-06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1,23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03,22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0%。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朱乾宇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4、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5、2022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2年9月21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的激励对象1,315名,实际认购数量83,574,893股。
8、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23年9月28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的激励对象662名,实际认购数量14,812,070股。
10、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5.27元/股的价格回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激励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59,8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12、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5.27元/股的价格回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激励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59,8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
13、2024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14、2024年2月29日,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4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59,820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注销。
15、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5.17元/股的价格回购1,68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4,036,78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监事会决议,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2024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17、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按照5.17元/股的价格回购1,68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4,036,78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
18、202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19、2024年8月22日,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1,68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036,789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注销。
20、2024年9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平绪先生、吴敌先生、宁红涛先生、陈年德先生、李鹏先生、李华祥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8月29日、登记日为2022年9月21日,本次解除限售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4年9月21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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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3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03,22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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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后确认: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23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23,603,223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与股票数量均符合先前计划,且业绩考核达标,解锁期限与程序合法合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因此,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23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3,603,223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备查文件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