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11月30日公告,当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仪征市支行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案、中国农业银行扬州润扬支行与恒大地产案两起案件,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恒大地产持有的公司7603.205万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被轮候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