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03:16  维科技术(600152)公司分析

《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中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的调整,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本公司选择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该解释,相关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该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含全资子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五)投资期限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及时报交易所备案或者公告。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科技术本次使用授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财产品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浦发银行全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249,238.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750,756.15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一0035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应付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出-应付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年7月26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电池、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2月5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南昌电池、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银行账号“39053001040007712”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1年6月30日开户,于2021年11月30日销户。

注2:银行账号“2010026314200007214”和“2010026314200007338”为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东莞电池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注3:银行账号“202255129294”于2022年12月16日开户,为南昌电池钠离子电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4:银行账号“193255357245”为保证金账户,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南昌电池拟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等款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07.0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年9月8日止,本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18,731.36万元,其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但尚未到期承兑的金额为6,953.23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778.13万元。

2021年9月18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1]D-0529号)。2021年9月23日,中天国富证券出具了《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表示公司应在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后,公司财务部每月初统计上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制成已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申请单,并报送保荐机构审核。保荐机构同意置换后,再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2021年9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对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总额为187,313,621.98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4.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理财产品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2022年2月18日到期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8157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19,000.00万元到期直接续期2022年2月18日起息的“公司稳利22JG6194期(三层看跌)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14,000.00万元。

本期理财产品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2022年1月24日到期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8301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00万元到期直接续期2022年1月24日起息的“公司稳利22JG6085期三层看跌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万元。

本期理财产品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2022年5月20日到期的“公司稳利22JG6194期(三层看跌)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14,000.00万元到期直接续期2022年5月20日起息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961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17,000万元。

本期理财产品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2022年3月25日到期的“公司稳利22JG3111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3,000.00万元到期直接续期2022年3月25日起息的“公司稳利22JG6339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3,000万元。

本期理财产品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2022年4月25日到期的“公司稳利22JG6339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3,000.00万元到期直接续期2022年7月25日起息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813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3,000万元。

本期理财产品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2022年7月25日到期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813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3,000.00万元到期直接续期2022年7月25日起息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7396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3,000万元。

本期理财产品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2022年8月18日到期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961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17,000.00万元到期直接续期2022年8月18日起息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7580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17,000万元。

本期理财产品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2022年11月18日到期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7580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17,000.00万元到期直接续期2022年11月18日起息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8108期(三层看跌)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13,000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

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池”)变更为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电池”),实施地点由东莞市横沥镇变更为南昌市新建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全部用于对南昌电池进行增资实缴,专项用于“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南昌电池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