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6-04-14 03:06  维科技术(600152)个股分析

注:以上公司除维科新能源外,其他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科新能源由公司及宁波维新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有,其中公司持股60%,宁波维新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股40%;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上升为70%以上的,则仅可在上述列示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3、担保内容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

4、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维科新能源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

5、担保金额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6、担保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同意2026年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有关财务资助详情如下:

1、财务资助预计额度

备注:

(1)本公司直接持有维科新能源60% 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维科新能源属于维科技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维科新能源剩余 40% 股权由宁波维新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有。

(2)维乐电池由公司及南昌市新建区天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中公司持股76%,南昌市新建区天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

(3)本公司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受让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分别与深圳莱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瞬能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深圳莱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陆润能源20%股权,向南昌瞬能技术有限公司转让陆润能源10%的股权。

2、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占用费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财务资助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采购固定资产

5、授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根据维科新能源、维乐电池、陆润能源的业务开展情况,在核定范围内处理具体财务资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6、上述借款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7、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

(1)维科新能源40%股份持有者为宁波维新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维新同创”),该公司由维科技术部分董事、高管人员担任合伙人,其余股东均为自然人,系维科新能源的经营管理人员,维新同创为上市公司关联方。维乐电池的24%的股份持有者为南昌市新建区天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陆润能源的其他股东为深圳莱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南昌瞬能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维科持有南昌瞬能技术有限公司20%。公司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为瞬能技术副董事长,瞬能技术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法人。

(2)维科新能源、维乐电池、陆润能源的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较低且不具备对维科新能源、维乐电池、陆润能源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考虑各方股东的实际情况,经协商,本次维科新能源、维乐电池、陆润能源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维科新能源、维乐电池、陆润能源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亦未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三)本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相关子公司基本情况

1、宁波维科

2、东莞维科

3、维科新能源

4、江西维科

5、南昌维科

6、维乐电池

7、陆润能源

(二)相关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财务资助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核定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财务资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财务资助事项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财务资助,金额均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维科新能源、江西维科、南昌维科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被担保方江西维科、南昌维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方维科新能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其他少数股东主要以经营管理人员为主,不实际控制被担保对象。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财务资助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有利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共享授信资源,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事项的意见

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是基于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互保有利于各方持续稳定地开展融资业务,财务资助能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累积对外担保、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16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66,466.28万元的7.31%;公司为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公司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为7,81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66,466.28万元的4.69%;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针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类减值损失90,525,056.38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转回4,308,663.6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4,833,720.04元,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①上表数据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4,308,663.66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及冲销5,475,421.72元,应收票据预期信用减值损失1,311,372.43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及冲销144,614.3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度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676,612.72元,主要系计提合同保证金减值所致。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025年度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0,544,527.58元,主要系计提库存商品跌价所致。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度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9,712,411.74元,主要系江西维乐电池2条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停产闲置,经减值测试评估后计提。

4、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025年度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1,900,168.00元,主要系江西维乐电池4条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闲置,经减值测试评估后计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各方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4,308,663.6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4,833,720.04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0,525,056.38元,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58,576,194.40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同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249,238.2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9,750,756.1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1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35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7月26日,公司、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维科电池)、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2月5日,公司、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维科电池)、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世纪证券承接。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0日,公司、世纪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维科电池、世纪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南昌维科电池、世纪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1]银行账号“3901110029200393335”为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1年6月24日开户,于2025年11月11日销户。

[注2]银行账号“39053001040007712”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1年6月30日开户,于2021年11月3日销户。

[注3]银行账号“2010026329200438741”为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项目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1年7月8日开户,于2023年12月19日销户。销户时将余额184,636.32元转至公司银行一般户。

[注4]银行账号“2010026314200007214”和“2010026314200007338”为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东莞维科电池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上述账户于2023年12月19日销户。

[注5]银行账号“202255129294”为钠离子电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2年12月16日开户,于2025年11月4日销户。

[注6]银行账号“193255357245”为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南昌维科电池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等款项。该账户于2025年11月4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支出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9月8日止,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18,731.36万元,其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但尚未到期承兑的金额为6,953.23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778.13万元。

2021年9月18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1]D-0529号)。2021年9月23日,中天国富证券出具了《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表示公司应在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后,公司财务部每月初统计上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制成已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申请单,并报送保荐机构审核。保荐机构同意置换后,再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2021年9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对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总额为187,313,618.84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4.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1.6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本年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浦发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指的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68,211.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累计投入18,370.84万元,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405.25 万元,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83.0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尾款。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东莞维科电池变更为南昌维科电池,实施地点由东莞市横沥镇变更为南昌市新建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3C消费类产品市场疲软的现状,认为继续增加投资会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同时公司为了降低成本,便于统一管理,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了内部产线调整。将原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的聚合物锂电池产线全部搬至东莞维科电池,产线搬迁后,东莞维科电池已达年产10,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的产能。截至2022年10月止,东莞维科电池关于聚合物锂电池的产线布局已饱和。

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后续建设,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部分未使用资金20,000.00万元投资至“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维科电池在南昌市新建区实施。

变更调整后,由东莞维科电池实施的“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53,000万元调减至33,000万元,减少使用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变更用于“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东莞维科电池变更为南昌维科电池。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全部用于对南昌维科电池进行增资实缴,专项用于“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南昌维科电池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上述调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产业投向,是基于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因素而进行的业务结构优化调整,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完全达产后承诺效益为年均净利润7,810.72万元。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发生变化,3C消费类产品市场疲软,项目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以及产品价格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

[注2]根据公开披露的可行性分析,年产2GW钠离子电池项目达产后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7.2%。该项目达产后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7.2%对应的年均净利润为7,967万元。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一方面2025年碳酸锂价格持续处于低位,磷酸铁锂电池成本优势凸显,导致市场对钠离子电池的需求刚性减弱,公司钠离子电池销售不及预期;另一方面,公司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于2025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该项目投产初期产品出货尚未大规模放量,产能利用率不足,规模效应不足等影响,导致公司钠离子电池成本较高,项目运行初期出现亏损。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9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 号月湖金汇大厦20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

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14日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议案9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 号月湖金汇大厦20 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26年5 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柳汀街225 号月湖金汇大厦20 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人:黄青

联系电话:0574-87341480

联系传真:0574-87279527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维科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维科控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

1、额度:最高余额折合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借款。本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单笔额度和利率:单笔借款的借款金额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定,每笔借款利率不高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3、借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借款和通过金融机构的间接借款等方式。

(二)本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三)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0万元。本事项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由于维科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关联法人情形,公司向维科控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47832K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维科控股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向维科控股借款利率按不高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将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现象。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协议内容合法,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理可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借款额度的事项。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6,701,631.3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28,505,445.94元;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4,384,462.25元,未分配利润为315,253,404.93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