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03:18  永泰能源(600157)公司分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行业发展情况

煤炭行业。2022年,在国际地缘政治冲突、气候异常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能源危机加剧,全球特别是欧洲煤炭消费反弹,国际煤炭市场价格高位波动。我国坚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充分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提升煤炭保障能力,合理控制煤炭价格,煤炭保供政策贯穿全年并逐步发挥实效。在煤炭价格调控监管系列措施综合作用下,国内煤炭市场趋于稳定,价格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2022年原煤产量45.6亿吨,同比增长10.5%,全国煤炭消费量同比增长4.3%。根据国家海关总署统计信息:2022年进口煤炭2.9亿吨,同比下降9.2%,煤炭出口400万吨,同比增长53.7%。根据山西省统计局信息:2022年山西省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13.1亿吨,同比增长8.7%。

年内焦煤价格呈现先扬后抑,高波动运行,但波动区间较往年有所收窄。上半年,焦煤整体供需紧平衡,总体上偏强运行,表现出高价格、高波动、高利润的格局;下半年,国内炼焦煤供应平稳,进口炼焦煤稳中有增,而需求方面基本见顶,炼焦煤供需偏紧格局逐步缓解,伴随着钢材价格好转等情况出现了阶段性反弹。2022年,国内焦煤产量4.94亿吨,同比增长0.7%;焦煤进口量0.64亿吨,同比增长17%。

公司目前在产煤炭产品均为优质主焦煤及配焦煤,属于稀缺性煤炭资源,具有市场价格较高、抵抗市场波动能力强等优势,是钢铁冶炼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原材料。

电力行业。2022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2月,全国多次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过程,少数省份在部分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平衡偏紧。7、8月,我国出现了近几十年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极端高温少雨天气,叠加经济恢复增长,拉动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全国有21个省级电网用电负荷创新高,华东、华中区域电力保供形势严峻,浙江、江苏、安徽、四川、重庆、湖北等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张。12月,贵州、云南等少数省份受前期来水偏枯导致水电蓄能持续下滑等因素影响,叠加寒潮天气期间取暖负荷快速攀升,电力供需形势较为紧张。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保供电、保民生,通过加强省间余缺互济、实施负荷侧管理等措施,有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

根据中电联报告: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一、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0%、0.8%、6.0%和2.5%,全国共有27个省份用电量正增长,中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火电13.3亿千瓦,同比增长2.3%(煤电11.2亿千瓦,同比增长0.9%);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9.6%,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电力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2022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

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其中: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0.7%,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58.4%,同比降低1.7个百分点,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在来水明显偏枯的三季度,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9.2%,较好地弥补了水电出力的下降,充分发挥了煤电兜底保供作用。2022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3,687小时,同比降低125小时。其中:火电4,379小时,同比降低65小时(煤电4,594小时,同比降低8小时;气电2,429小时,同比降低258小时)。

根据江苏能源监管办统计信息:2022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399.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全省发电量累计5,948.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全省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3,762小时,同比下降229小时;全省装机容量16,155.81万千瓦。

根据河南能源监管办统计信息:2022年,河南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908.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6%;全省发电量累计3,329.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60%;全省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2,921小时,同比增加117小时;全省装机容量11,946.66万千瓦。

2.2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业务和电力业务,形成了以煤电互补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供应格局。

2.2.1煤炭业务

公司始终致力于成为焦煤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及中长期内成为国内冶炼行业核心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与销售业务,所属煤矿及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山西、陕西、新疆、内蒙和澳洲地区。公司在产煤种均为优质主焦煤及配焦煤,总产能规模为1,110万吨/年。公司拥有煤炭资源量总计38.57亿吨,其中:优质焦煤资源量共计9.33亿吨,优质动力煤资源量共计29.24亿吨。公司所属在产煤矿均位于山西省,公司拥有山西灵石地区33座在产矿中的10座矿,具有较强定价话语权,产品均为优质主焦煤及配焦煤,属于稀缺煤种,与动力煤相比,焦煤价格优势明显,特别是低灰、低硫焦煤品种的市场价格较高、销售情况良好,抵御市场波动能力更强;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山西省古交地区银宇煤矿和福巨源煤矿收购,增加产能120万吨/年,市场规模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所属矿井进行生产系统技术改造和产能规模优化提升相关工作,并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煤矿核增生产能力政策,后续公司所属煤矿总产能规模还将有较大提升。

公司煤炭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由公司制定年度生产与经营计划,各煤矿主体企业按照计划组织生产,由公司煤炭采购销售中心统一销售,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培育精煤、原煤战略客户群体,通过配煤、深加工拓展新客户群体,不断扩大销售区域,2022年战略大客户占全年总体发运量约40%。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业务产品均为优质焦煤和配焦煤,主要用于钢铁冶金行业主要客户,客户群体稳定且关系良好。公司煤炭业务利润主要源自合理的煤炭产品市场价格以及对采煤成本和其他成本费用的控制。

2.2.2电力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优质的区域绿色清洁能源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生产、开发和供热业务,所属电厂分布在江苏省与河南省境内,均为当地主力电厂。公司所属电力业务控股总装机容量为897万千瓦(均为在运机组)、参股装机容量为420万千瓦(其中:在运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为220万千瓦)。公司所属电厂装机容量大、技术参数高,所属燃煤机组发电煤耗低,所有在运火电机组均实现了超低排放,属火电行业的清洁能源,竞争优势明显;且地处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和人口稠密的中原经济区,区域内用电量大,电力业务需求和效益有保障,为所属区域主要电源支撑点。

公司电力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坚持精细管理,细分电量结构,以国网代理购电、市场直接交易和省间交易电量等多种市场化交易相结合的方式,逐年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并踊跃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所有电量接受江苏省和河南省电网统一调度。

公司热力销售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民用供暖由发电企业与热力公司按供热需求签订供热合同,工业供汽由发电企业与工业蒸汽用户或热力公司签订供汽合同。依据供汽合同组织生产供给,根据供汽量与用户进行月度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产品为电能和热能,主要为工业和民用提供能源供应。公司电力业务利润主要源自售电量和售汽(热)量增加以及对发电成本和其他成本费用的控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1,103.24万吨、销量1,101.38万吨(其中:对外销售611.92万吨、内部销售489.46万吨),营业收入687,412.85万元;洗精煤产量336.72万吨、销量338.68万吨,营业收入642,119.77万元;煤炭贸易量27.29万吨,营业收入39,621.34万元;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369,153.96万元。公司所属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358.56亿千瓦时,售电量339.97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572,425.55万元。公司所属石化业务实现石化产品贸易量124.51万吨,营业收入546,817.52万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55,650,027.50元,较去年同期27,180,435,807.65元增加30.81%,主要原因系本期煤炭采选及电力业务收入同比增加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9,249,465.05元,较去年同期1,127,744,153.41元增加69.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4,649,081.75元,较去年同期827,641,325.47元增加101.13%,主要原因系本期煤炭采选业务焦煤产品价格同比上涨及产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为指引,不断夯实现有煤炭、电力与石化能源产业基础,充分发挥煤电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全力提升现有能源产业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全面打造成为清洁、高效的综合能源企业。煤炭业务继续稳基础、提产能,着力提升煤炭安全、高效生产能力,五年内总产能规模力争突破2,000万吨/年;电力业务充分发挥机组容量大、可靠性高、性能先进等优势,积极扩大供热市场,保障区域电力和热源供应;石化业务不断增加经营范围,挖掘项目功能潜力,拓展油品贸易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以煤电为基、以储能为翼,在深挖现有煤电传统产业潜力提质增效,保证基本盘稳定增长的同时,公司高举储能大旗、紧盯储能赛道、聚焦全钒液流电池,坚定不移地向储能行业转型。公司将结合自身产业、管理优势,通过与央企、地方国企、科研院所及储能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在现有已形成的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基本架构基础上,全面打造和完善储能材料资源整合、提纯冶炼、储能新材料、装备制造和项目系统集成等储能全产业链,实现从储能材料资源整合、储能装备制造与集成到投资储能项目的全面发展,为新能源及传统电力系统提供全方位、全产业链储能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力争2025年储能产业形成规模;2027~2030年进入储能行业第一方阵,实现全钒液流电池市场占有率30%以上目标,成为储能行业全产业链发展领先企业,储能板块规模与现有煤炭及电力板块规模相当,从而形成“传统能源+新型储能”双轮驱动发展的新格局。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广西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57 公司简称:永泰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同时解释中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据此,公司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相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储能转型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储能转型发展规划,加快储能转型步伐,打造公司发展新引擎。目前,公司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架构与布局已经基本形成,正在全面进行各储能项目及生产线建设。

1.钒矿选冶生产线建设。公司所属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宏矿业”)建设2×3,000吨/年高纯五氧化二钒选冶生产线,一期按年产3,000吨五氧化二钒设计,并充分发挥公司自身技术优势,增加了石煤余热发电工艺,预计今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汇宏矿业正在采用先进技术和新工艺开展生产线设计等工作。

通过收购汇宏矿业,公司率先获得了优质钒矿资源,拥有平均品位1.06%的备案5.7万吨、后续可拓展至24.15万吨的五氧化二钒资源量,为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随着当前钒矿资源市场价格上行,汇宏矿业钒矿资源价值实现大幅提升。

2.全钒液流电池及相关产品生产线建设。公司所属张家港德泰储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年产能500兆瓦新一代大容量全钒液流电池及相关产品生产线,一期按年产能300兆瓦设计,预计今年6月开工建设。

在钒电池核心技术端,公司自主研发的首台32千瓦钒电池电堆,已于2023年3月8日获得测试成功;1兆瓦钒电池电堆试验生产线厂房建设工程已完成设计并开始招标。

3.全钒液流电池示范项目建设。公司所属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沙洲电力二期火电机组30兆瓦/30兆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辅助调频项目,是国内首创的火电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辅助调频示范项目,一期按3兆瓦/3兆瓦时规模建设,预计今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设计及储能系统主设备招标工作已完成。

(二)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能源资源禀赋优势,煤炭业务全力稳产增效,电力业务经营效益持续改善,公司保持了生产经营稳定,业绩持续增长,发展继续向好。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原煤产量238.3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8.86%,销量241.75万吨(其中:对外销售147.84万吨、内部销售93.91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9.61%;洗精煤产量62.08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13.92%,销量57.51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20.46%;煤炭贸易量9.2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207.57%;发电量87.5937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59%,售电量82.9016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49%;石化产品贸易量1.90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89.35%。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6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67%,主要系本期石化贸易收入同比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61%,主要系本期焦煤产品产销量同比增加及电厂采购动力煤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1.煤炭业务

一是生产组织精益求精、有条不紊。公司注重现场组织的同时统筹采掘接续,充分打开矿井布局,灵活调整大小接续,保证接续方案最优化;不断提高生产组织效率,坚持生产组织软启动,超前预警采掘头面地质构造,精准制定技术方案,排好搬家倒面节点计划,强化现场落实;加快智能化改造升级,目前公司共建成12个智能化综掘工作面和3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实现了采掘效率大幅提升;狠抓工程质量,提高单进水平,一季度掘进进尺比去年同期增长约30%。

二是煤质管理复盘修正、平衡洗选。对全年煤质进行超前谋划、提前干预、纠偏修正,算好经济账;根据生产接续计划,逐头逐面煤质分析,确保煤质指标稳定;增加原煤煤质抽查频次,实现全覆盖,保证原煤回收率指标及时准确;加强市场调研及洗选效益动态测算,优化原煤洗选与配煤配售方案,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是开采技术集成创新、集约高效。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推行端头放煤、切眼放煤,提高资源回收率;采取预裂放顶煤技术对所属煤矿厚夹矸层进行预裂,降低其阻隔性,提高煤炭回采率;推广使用薄煤层智能化开采,实现了“自动化生产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自动化生产模式,实现了减人提效。

四是销售模式及时调整、创效增收。为紧跟煤炭行业政策调控形势及市场行情,提高下游客户广泛性和参与度,公司及时调整销售模式,通过线上竞价平台进行销售,增加煤炭创利渠道,进一步提高收益;同时,为保证产销平衡及资金回笼,采取线上线下同步销售策略,线上销售保证产品高溢价创收能力,线下销售保证稳定运量及大额资金需求;采取双模式销售后,进一步激发了线下销售活力,实现线上竞价成交溢价率高和线下销售稳发运保资金优势互补;根据用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网上竞拍制度和销售价格,适时增加竞拍煤种,确保收益最大化。

五是焦煤新增产能释放、效益初显。公司所属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银宇煤矿和福巨源煤矿拥有优质焦煤产能合计120万吨/年,已于一季度恢复生产,并逐步优化调整采掘布局,保证生产均衡稳定。随着两座煤矿加大生产力度,将进一步增加公司优质焦煤产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是海则滩煤矿加快建设、预期强劲。公司对拥有高热值、高储量优质化工煤和动力煤资源的海则滩煤矿项目全面谋划、全力组织,按计划快速推进建设进度。一季度,在完成项目开工备案、项目用地摘牌手续后,四个井筒冻结钻孔工程全面动工,目前累计钻孔进尺47,034米,冻结站网系统完成安装调试,开挖设备及绞车基础开始到场施工,为井筒冻结和开挖创造了良好条件。项目计划于2023年5月完成井筒冻结孔打钻作业,2023年7月转入井筒掘砌工程施工,2026年三季度具备出煤条件,2027年实现达产后,将极大提升公司在煤炭行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电力业务

一是充分利用国家保供政策,实现长协煤签约全覆盖。公司所属各燃煤电厂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推进长协煤签约量并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强与重点煤企及燃料供应商深度沟通,全力提升长协煤兑现率,全面降低燃料成本。一季度,公同所属燃煤电厂经营效益持续改善,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业绩。

二是科学制定发电策略,提前谋划电量营销工作。公司所属各电厂坚持把电力营销作为重中之重,搜集和研判相关电力政策、市场信息,不断优化电力营销策略,积极争取高收益电量。打造向上“跑电量”、横向“抢电量”、向下“找电量”的立体营销网络,已取得的电量指标居于区域同类电厂前列。

三是积极参加深度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公司所属各电厂根据电网调度要求,主动适应电网形势,积极参与机组深度调峰及辅助调频市场,为区域电网新能源消纳、优化电源结构、有效缓解电网低谷调峰困难做出贡献。一季度,燃煤机组深度调峰电量3.05亿千瓦时,获得调峰服务收入7,831万元,电网辅助调频服务收入120万元;燃气机组积极参与调峰启停,获得调峰服务收入171万元。

四是合理掺烧经济煤种,不断降低燃煤成本。公司所属各燃煤电厂积极开展低热值煤、污泥等经济煤种(燃料)掺烧专项工作,有效降低煤炭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一季度,公司共完成各类经济煤种掺烧157.05万吨。

五是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治理。公司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实施燃气机组脱硝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四台燃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将降至10毫克/立方米以内,低于江苏省《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7-2021)中规定的在运燃机氮氧化物3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要求,进一步促进了当地环境质量提升。一季度,张家港华兴电力燃气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公共氨区及#4炉安装工程已完成,相关调试工作正在进行中。

3.石化业务

一是完成新增13个货种经营许可。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实现多货种经营,石化业务在取得燃料油、柴油、重油、重柴油、原油货种经营许可基础上,于2023年3月完成新增汽油、石脑油、混合芳烃、航空煤油、稀释沥青等13个货种经营许可,进一步拓展了业务范围。目前,公司所属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已具备18个货种仓储经营资质,成为国内仓储经营货种最多的企业之一,为下一步开展多货种经营和油品贸易业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仓储业务取得新进展。华瀛石化不断加大仓储招商力度,完善客户开发与激励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开发乳化沥青、燃料油、石脑油等仓储客户。2023年一季度,新增出租储罐21万立方米。

(四)设立及增资公司有关事项

1.2023年1月17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Huatai Energy Pte. Ltd.与R21 Investment Pte. Ltd.及Ocasia Energy Internet Ltd合资设立Huatai Energy(SG)Pte. Ltd.,注册资金500万美元,其中:Huatai Energy Pte.Ltd.持股60%、R21 Investment Pte. Ltd.持股30%、Ocasia Energy Internet Ltd持股10%。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设立。

2.2023年2月5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对丹阳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1,16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华晨持股38%、苏州工业园区中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8%、丹阳市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4%。报告期内,本次增资事项尚未完成。

(五)减资及注销公司有关事项

1.2021年12月25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注销公司所属徐州华晨电力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注销。

2.2023年2月5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对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良泰基金”)实缴出资由12.976亿元减至12.958亿元;公司所属张家港华兴电力对润良泰基金实缴出资由5.445亿元减至5.437亿元。报告期内,该合伙企业已完成减资。

(六)变更公司名称有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0日、3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原“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原“WINTIME ENERGY CO.,LTD.”变更为:“WINTIME ENERGY GROUP CO.,LTD.”。2023年4月10日,公司已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有关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七)关于合并报告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新设立的Huatai Energy(SG)Pte. Ltd.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将已注销的徐州华晨电力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除上述变化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其他变化。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解释,相应调整本期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具体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相关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关会计政策。

(二)变更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目前涉及该项变更的主要业务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公司不涉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经营活动或业务。

(三)变更前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洪潮波先生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体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正常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储能转型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储能转型发展需要。

四、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2022年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规,重点控制活动规范有效,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抵御经营风险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

五、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从公司当前经营实际和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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