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63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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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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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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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中闽能源公告编号:2024-02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中闽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预计在关联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业务余额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增至不超过15,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郭政、张骏、唐晖、吴明、杨艳、张天敏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闽能源舆情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中闽能源公告编号:2024-029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预计在关联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业务余额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增至不超过15,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中闽能源公告编号:2024-031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需提交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政、张骏、唐晖、吴明、杨艳、张天敏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经对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重新进行核查预计,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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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49,664.5024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1-6层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1,159亿元,净资产864亿元;2024年度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亿元,净利润4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总经理即关联自然人担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为依法设立、存续和正常经营的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内容是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业务。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业务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人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中闽能源公告编号:2024-03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16,672,371.56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1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中闽能源公告编号:2024-03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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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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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送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9月18日18:00),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8:00-12:00、15:00-18: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12层)。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12层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陈海荣、张仅
联系电话:0591一87868796
传真:0591一87865515
邮箱:zmzqb@zmny600163.com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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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