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拟出售两家房产子公司 公司称利于投资更优标的
本报记者 李春莲 见习记者 彭衍菘
8月10日,上海建工发布公告,拟出售其持有的两家房地产子公司——天津津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津津玥”)和江西建豪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西建豪”)的100%股权。
两家房地产子公司总计拟作价17.52亿元,其中,天津津玥股东全部权益约10.28亿元,江西建豪股东全部权益约7.24亿元。
根据公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若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津玥和江西建豪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另外,本次交易采取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挂牌转让底价均不低于评估值。
上海建工证券事务代表表示:“目前只是拟公开挂牌的阶段,正式挂牌还需要等二十天到一个月左右。”
据了解,天津津玥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公司,其主要资产为天津海玥名邸项目,占地7.6万平方米,另有2块未开发的商服用地共2.5万平方米。而江西建豪的主要业务也涉及房地产开发,主要资产为海玥珑府项目,项目总用地2.9万平方米。
上海建工表示,出售天津津玥和江西建豪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回收,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发展质量。前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表示,公司的现金流和资金链情况均正常,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也并未因此而受到调整,“因为这两个项目的总体量跟公司总体规模相比还是比较小的。”
2021年度、2022年度及今年上半年期末,天津津玥和江西建豪的营业利润、净利润均为上百万元的负值。2023年上半年,上述两家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735.68万元、-496.37万元,负债分别为2.07亿元、4.43亿元。
前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进一步表示,“这类外地项目总体来说效益和回报率比较一般,在公司将其出售后,回收的资金能去投资更加优质的标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楼秋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就上海建工披露的信息来看,此次出售房产子公司股权的行为属于日常经营管理范畴之内的资源优化配置行为。一方面,两家房产子公司不涉及上海建工核心业务,出售其股权属于一般性的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另一方面,两家房产子公司经营业绩并不突出,因此,上海建工出售房产子公司股权确实可以起到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的效果。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子公司股权出售行为系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公司有限资源调配、公司业务布局等因素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决策,彰显出公司董事会履行最大化股东利益之信义义务的态度,确实可以向市场和投资者释放积极信号。
上海建工证券事务代表还向记者透露,这份拟公开挂牌的交易公告只是刚刚发布,还没有收到意向客户的咨询。本次交易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