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71证券简称:上海贝岭公告编号:临2024-048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9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10号附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9日
至2024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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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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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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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1-24261157传真:021-64854424
联系人:李刚徐明霞
2、会议地点附近交通: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10号附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地铁9号线桂林路站、12号线虹漕路站出站步行可达;附近公交车有89路,93路,131路、809路、上嘉线等。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授权委托书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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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1证券简称:上海贝岭公告编号:临2024-046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71证券简称:上海贝岭公告编号:临2024-044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人数6人,实到董事人数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召开了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进行了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71证券简称:上海贝岭公告编号:临2024-047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许海东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许海东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此次许海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新监事就职前,许海东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监事会对许海东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预案》:经控股股东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拟选举王剑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附:王剑先生简历
王剑先生,198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南京华东电子真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产品主管;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秘书;中电熊猫触控显示事业部综合部副主任、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法务部部长、人事总务部部长。现任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兼董事会办公室/综合部(信息化办公室/保密办公室)主任;中国电子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电智行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拟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171证券简称:上海贝岭公告编号:临2024-045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康剑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康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之规定,此次康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康剑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根据控股股东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拟选举吴文思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进行了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附:吴文思女士简历
吴文思女士,198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普陀分中心内控稽核科副科长,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审计室主任。现任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拟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