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4年半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3%。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以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24-051
债券代码:255290.SH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群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准确、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茂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290,651.31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份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4年半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3%(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24-054
债券代码:255290.SH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csol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9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群立先生,董事、总经理胡磊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建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菊芳女士,独立董事章显明先生、独立董事谢德明先生等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csol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胡先生
2、电话:010-56735855
3、邮箱:ir@ccsol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24-056
债券代码:255290.SH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或“控股股东”)持有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554,44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51.02%,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430,8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7.70%,占公司总股本的39.65%。
●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8,3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63.35%,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42,6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83%。
●郑州瑞茂通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了郑州瑞茂通在银行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目前郑州瑞茂通经营和资金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郑州瑞茂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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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质押股份全部用于后续质押,为郑州瑞茂通在银行融资授信提供增信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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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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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郑州瑞茂通预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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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瑞茂通股份质押业务全部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流动资金等,郑州瑞茂通及上市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2、郑州瑞茂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以上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24-055
债券代码:255290.SH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宁夏公司”)、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瑞能源”),上述主体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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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瑞茂通宁夏公司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6,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瑞茂通宁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晋瑞能源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瑞茂通保证2024002号,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持有晋瑞能源50%的股权,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能控股装备”)持有晋瑞能源50%的股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晋瑞能源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晋能控股装备也按照持股比例为晋瑞能源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对下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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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DFJ5GE8D
成立时间:2024年3月21日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海宝路与友爱街交叉口东面兴庆区数字经济产业园C座15楼ZCF8-006室
法定代表人:张吉福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食用农产品批发;粮食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瑞茂通宁夏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00,514,756.13元;负债总额为99,670,389.68元;净资产为100,844,366.45元;营业收入为88,945,333.51元;净利润为844,366.4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瑞茂通宁夏公司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瑞茂通宁夏公司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056216898D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临沂南路560号综合保税区创新中心243室
法定代表人:薛金仓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洗选;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水泥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润滑油销售;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983,535,516.96元;负债总额为825,498,757.43元;净资产为1,158,036,759.53元;营业收入为11,575,734,181.86元;净利润为26,196,983.61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316,344,506.62元;负债总额为1,142,294,801.05元;净资产为1,174,049,705.57元;营业收入为3,908,559,264.66元;净利润为16,012,946.04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晋瑞能源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持有晋瑞能源50%的股权;晋能控股装备持有晋瑞能源5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晋瑞能源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被担保人: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6,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但是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迟延履行金、因汇率变动引起的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限额的部分,乙方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甲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包括期限调整)协议的,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解除主合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甲方解除主合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范围:
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以外其他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在“服务”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具有持续性和完全的效力。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被担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预测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4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78,442.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16%。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17,37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7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24-053
债券代码:255290.SH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为了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瑞茂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290,651.31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份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4年半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3%(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中期分红,该事项已经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制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24-052
债券代码:255290.SH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耿红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茂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290,651.31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份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4年半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3%(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0180公司简称:瑞茂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