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瑞茂通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瑞茂通估值提升计划将重点围绕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实施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适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加公司透明度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14元),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27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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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28日,瑞茂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瑞茂通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聚焦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重点围绕“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两大领域深耕经营品类,坚定推进全球化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贯彻落实全球化战略,加强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持续开发东南亚、澳洲、欧洲、美洲等境外市场,实现全球化资源的采购和销售。同时,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和整体经营情况,加强对供应链上中下游核心资产的掌控能力,使供应链管理服务和资产投资运营相结合,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另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石油化工品领域的产业布局,重点开发生物柴油品类,依托公司在东南亚地区的核心资源优势,持续开拓欧洲及新加坡终端消费市场,在生物柴油领域实现更多突破。另外,公司深入布局农产品领域,依托公司培育多年的大宗商品交易能力和全球供应链优势,在大豆产业链上完善产业布局,在农产品深加工及产成品销售方面做产业链延伸。
公司始终以持续构建供应链管理服务能力和核心资产投资运营能力两大核心能力为目标开展工作,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综合竞争优势。
(二)持续稳定实施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一直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明确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瑞茂通自2012年上市以来累计分红和回购金额达到10.95亿元,其中2019年度-2023年度累计分红和回购金额达到7.04亿元且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在30%以上;同时公司主动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分别于2024年10月和2024年12月实施两次中期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2025年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拟继续实施中期分红,即:在2025年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实现盈利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至少实施一次中期分红,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适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国际国内优秀人才,有效调动全球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公司将适时运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股东大会、常态化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应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路演、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预计2025年举办三次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五)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加公司透明度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展示公司经营情况、资讯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同时,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已经连续三年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非财务信息披露日益细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ESG管理的系统性,提高报告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另外,公司持续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形象。
(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
围绕公司主业,积极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进行资源整合,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对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资产进行压缩或者剥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
(七)鼓励运用回购增持工具,传递公司持续发展信心
自瑞茂通2012年上市至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管、核心管理人员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多次实施增持行为,用实际行动表达了对公司发展前景的认可。公司将持续研究市值管理相关方式,根据公司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资金和经营情况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条件下,积极利用股票回购再贷款政策,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自身情况,实施股份增持或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综上,公司将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认真落实估值提升计划,立足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瑞茂通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和长期投资价值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5-005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群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瑞茂通估值提升计划》
瑞茂通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从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实施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适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加公司透明度等方面出发,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估值提升计划》。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茂通”)和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辉”),上述主体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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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瑞茂通同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2,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上海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3,9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浙江和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对下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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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935451053
成立时间:2014年4月3日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44_164号9幢612室
法定代表人:严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棉花收购;棉、麻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839,956,603.69元;负债总额为749,848,165.18元;净资产为1,090,108,438.51元;营业收入为4,912,732,542.13元;净利润为8,326,354.03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605,827,287.72元;负债总额为505,726,955.45元;净资产为1,100,100,332.27元;营业收入为952,627,777.53元;净利润为9,991,893.76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上海瑞茂通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698246669Q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08室
法定代表人:张首领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424,471,557.21元;负债总额为3,254,177,646.06元;净资产为1,170,293,911.15元;营业收入为1,865,903,539.19元;净利润为37,412,629.73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839,093,204.52元;负债总额为3,637,117,159.68元;净资产为1,201,976,044.84元;营业收入为1,143,993,587.97元;净利润为31,682,133.69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浙江和辉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小写)¥25000000.00(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其中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费用及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或称“乙方”)
担保金额:3,9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仟玖佰万元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金额大写)叁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担保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被担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5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公司下属全资及参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79,73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63%。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66,87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69%。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