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11-18 04:28  瑞茂通(600180)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2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5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和《瑞茂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要求和约定,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6年1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前述已回购的A股股份8,5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一、出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出售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公司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出售方式、出售数量、出售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注销本次回购的未转让部分股份。

本次拟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出售的原因、目的和方式:公司已完成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开展的股份回购,需要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出售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8,579,400股变更为0股,持股比例将由0.79%变更为0%。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加净资产,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5、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