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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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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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述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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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述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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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述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述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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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述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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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述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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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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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3一029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不重述2022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规定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表决情况:全体董事(11名)表决同意,全体监事(3名)表决同意。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3一028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以邮件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季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3一02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上网公告附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