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3-11-25 02:45  光电股份(600184)个股分析

执行事务合伙人:柯敏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7日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比例: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各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奥杰同源为奥杰微电子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所有合伙人均为奥杰微电子员工。

除上述情形外,奥杰同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经核查,奥杰同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增资方三

CHENG XUEPING,男,新加坡国籍。曾任武汉电信器件公司(WTD)工程师,新加坡 Laser Research Pte.,Ltd.高级工程师,惠普新加坡分公司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HIPA PHOTONICS PTE.LTD.董事、总经理,Hylax Technology PteLtd.董事。

除上述情形外,CHENG XUEPING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联关系。

经核查,CHENG XUEPING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奥杰微电子股权,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放弃优先增资权”交易类型。

公司名称:深圳市奥杰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0TX8A1P

法定代表人:黄治家

成立日期:2023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2023-9-27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3号益鹏工业园2栋10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二)股权结构

预计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二)放弃优先增资权说明:公司同意放弃本次奥杰微电子优先增资权。

(三)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或其他妨碍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交易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主要财务数据:奥杰微电子于2023年9月27日设立,目前暂未开展实际经营。

(五)经核查,奥杰微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参与增资的投资方基于对奥杰微电子的产品、技术、研发能力的信心以及PCB行业专用设备的应用前景,综合考虑了奥杰微电子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后续发展规划等因素,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经友好平等、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拟以每2元人民币认缴1元新增注册资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增资方):范琦

乙方二(增资方):深圳市奥杰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三(增资方):CHENG XUEPING

丙方(目标公司):深圳市奥杰微电子有限公司

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投资方拟以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认缴目标公司新增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应由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圆整)增加至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圆整)。

2、乙方一同意以人民币现金向目标公司合计投资人民币3,2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圆整),认购本次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圆整),取得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40%股权,其中人民币1,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圆整)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剩余部分人民币1,600万元(大写:壹仟陆佰万圆整)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

3、乙方二同意以人民币现金向目标公司合计投资人民币7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万圆整),认购本次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5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圆整),取得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8.75%股权,其中人民币35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圆整)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剩余部分人民币350万元(大写:叁佰伍拾万圆整)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

4、乙方三同意以人民币现金向目标公司合计投资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圆整),认购本次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圆整),取得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1.25%股权,其中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圆整)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剩余部分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圆整)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以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计投资金额4,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圆整)合称为“本轮投资款”。

5、各方同意,本轮投资款分两次支付,其中第一笔款项的支付时间及金额如下:投资方应当于2023年12月1日前且第1.1条增资前提条件满足或经该投资方书面豁免时分别向目标公司支付其各自投资金额的40%,合计人民币1,600万元(“第一笔款项”),即乙方一应向目标公司支付人民币1,280万元,乙方二应向目标公司支付人民币280万元,乙方三应向目标公司支付人民币40万元。第二笔款项的支付时间及金额如下:投资方应当于2024年4月1日前分别向目标公司支付其各自投资金额的60%,合计人民币2,400万元,即乙方一应向目标公司支付人民币1,920万元,乙方二应向目标公司支付人民币420万元,乙方三应向目标公司支付人民币60万元。

投资方依据上述约定实际支付第一笔款项称为“交割”,交割之日称“交割日”。

6、目标公司应在交割日后三十个自然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将投资方登记为其认缴的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股东的变更登记程序,并将变更完成的工商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给投资方。

7、投资方仅为自身认购和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代持、信托持股或委托持股等安排。投资方向目标公司支付的投资款均为其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投资方自成立之日起至协议签署期间的财务状况良好,交易各方在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投资方如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款,公司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奥杰微电子进一步开拓市场,加强产业联动,建立健全奥杰微电子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利益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杰微电子仍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CHENG XUEPING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有利于深圳市奥杰微电子有限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加强产业联动,建立、健全深圳市奥杰微电子有限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利益、企业利益、管理层利益的高度统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1日

至2023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12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科姆龙科技园12楼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2月8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会议室

邮编:518110

电话:0755-29528181

联系人:沈航达

邮箱地址:shenhangda@jptoe.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11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综上,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1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通过《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通过《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