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决定对锦州港立案调查,股民可向其索赔
锦州港(600190)2023年11月10日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31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据专业从事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的沈涛律师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但是证监会严格监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赔偿因此给股民造成的损失,目前其团队正通过微信yingke268登记符合索赔索赔条件的股民,凡是在2023年11月10日收盘时持有锦州港股票的股民均可联系登记和咨询相关索赔事宜。目前尚不清楚锦州港具体因何事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公开资料显示,公司股票多次遭股东减持,且没有按照规定发布减持公告。根据公司发布的第三季度报显示,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海涵持有公司股份数约2.857亿股,持股比例约为14.27%,较半年报公布的持有2.89亿股,持股比例约占14.43%,减持约318.3万股。但公告期内,公司并未公告西藏海涵减持的相关信息。此前,公司股东西藏天圣及东方集团的减持也曾未按规定发布减持公告,东方集团还曾因此收到上交所监管警示函。
锦州港公开简介称,锦州港位于东经121°04′,北纬40°48′,自然条件优越,冬季冻而不封,腹地覆盖中国东北西部、华北北部、内蒙古东部以及蒙古国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是中蒙俄经济走廊最便捷的进出海口、东北陆海新通道的“桥头堡”和门户港,是中国获得蒙俄能矿资源最近的国际港口,同时也是中国内贸散粮中转第一大港、辽东湾世界级炼化基地的能源保供港、京津冀重大产业转移物流配套承接港,已跻身全国亿吨大港行列。公司2023年三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22.06亿元,同比上升14.26%,而归母净利润4537.13万元,却同比下降41.42%。期末公司资产总计175.4亿元,负债合计107.3亿元,资产负债率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