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报,ST锦港收监管工作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ST锦港(600190)近日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9月2日开市起停牌,如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监管函显示,ST锦港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将按照上交所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对ST锦港及相关责任人启动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ST锦港表示,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9月2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报告披露后复牌;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据了解,ST锦港原定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经向上交所申请,2024年半年度报告延期至8月31日披露,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对其中提到的问题展开整改,由于需整改问题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截至8月30日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未完成全面整改,2024年半年度报告不能如实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审议结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获得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