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91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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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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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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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91证券简称:华资实业编号:临2024-04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1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其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91证券简称:华资实业编号:临2024-04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1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全部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