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5-39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开厂集团)、天水二一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二一三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长开厂集团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3000.00万元,为二一三集团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已向长开厂集团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33580.00万元,已向二一三集团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11400.00万元。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长开厂集团目前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拟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其中,为长开厂集团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为二一三集团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14号公告)。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40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长开厂集团
■
(二)二一三集团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06%,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5-4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参会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5-42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增补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
张建军简历
张建军,男,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秦安人,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1年12月至2024年3月任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集团工会副主席;2024年3月至今任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