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03公司简称:福日电子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杨韬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2024-04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6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6日
至2024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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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福日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根据公司董事长及董事、总裁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年薪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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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法:
1、联系电话:0591-83310765,0591-87111315
2、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3、邮政编码:350005
4、联系人:吴智飞、陈懿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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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2024-04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福日电子”)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8号《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的核准,福日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540,962股,发行价格为7.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9,999,997.7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775,047.6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24,950.10元。2021年12月1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1,032,244,997.82元于2021年12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1至6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出金额共计290,001,225.00元(其中:募投项目新增投入0.00元,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225.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共计729,215.94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为518,401,134.13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90,913,8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超过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的其他发行费用2,020,047.72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6,452.11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8,487,497.4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5,654,901.62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54,649,959.65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9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4,649,959.65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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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1年12月10日、1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梅林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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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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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额为人民币19,091.38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自筹资金预先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华兴专字[2021]21000370392号《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091.3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为2.9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偿还公司债券”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8111301012900701053)的节余利息人民币282,630.98元于2022年8月12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华夏银行福州江滨支行(12251000000435652),用于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
2024年1-6月,公司没有新增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没有新增节余募集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因宏观经济、行业及公司内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TWS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7,200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749.1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6,470.53万元(该金额包括截至2022年5月27日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转账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截至2022年10月14日,公司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16,565.49万元(该金额包括实际转账日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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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口径为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不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6,565.49万元。为了客观反映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注2::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再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暂不采购相关机器设备,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1月19日。由于公司募投项目产品需求变化不及预期,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现有产能已能够满足当前在手订单需求,后续承接增量订单是否需要扩产依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等因素,暂不进行设备采购和招标。因此该项目存在2024年11月无法达到可使用状态的风险。目前该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11月主体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截至2024年上半年厂房部分楼层已向子公司进行内部租赁及借用。
注3:2022年以来,受全球市场面临供应链中断、消费信心不足等多方面影响,消费类电子市场持续疲软。直到2023年下半年去库存周期接近尾声,2024年市场表现出一定的温和增长,但消费电子行业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若未来宏观经济或消费电子行业发生波动,消费者需求减少,或由于客户调整产品战略,减少或停止委外研发或制造,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现有产能已能够满足目前订单需求,短期内无需增加机器设备的投入。若后续消费电子需求回升力度不及预期,或者公司客户拓展及新增的手机订单不及预期,则存在“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的可行性后续将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不排除后续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持续审慎评估论证市场外部环境变化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影响,并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注4: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1,977.50万元(不含税),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导致。
注6: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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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
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4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本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达到规定中的最长连续聘任期限,公司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并设立招标小组和评标委员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明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51名、注册会计师2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0人。
最近一年业务信息:2023年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834.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万元。2023年度为3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5,852.20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树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8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远乐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6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24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学伟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0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上述人员拟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所需工作时间、审计人员配备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邀请招标确定年度审计费用,最终确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收费(含税)共计12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25年审计服务,2023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本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达到规定中的最长连续聘任期限,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项目和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根据邀请招标中标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即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4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诺通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分别为中诺通讯、以诺通讯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5亿元人民币(以下“亿元”、“万元”均指人民币)、5,000万元。
上市公司累计为中诺通讯、以诺通讯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11.05亿元、7.39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2024年6月30日,被担保人中诺通讯、以诺通讯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继续分别为中诺通讯、以诺通讯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5亿元、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3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4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6.0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中诺通讯、以诺通讯提供23亿元、23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诺通讯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20989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502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5层
法定代表人:杨韬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软件硬件、手机及周边配件、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通讯器材、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家电控制设备及配件、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中诺通讯100%股权。中诺通讯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中诺通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以诺通讯
公司名称: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829554XX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利祥路62号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利祥路62号
法定代表人:石利笋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中诺通讯100%股权,以诺通讯为中诺通讯之全资子公司。以诺通讯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诺通讯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担保金额:1.5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管担保物的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二)以诺通讯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债务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管担保物的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中诺通讯、以诺通讯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中诺通讯主营业务为手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ODM/JDM/OEM业务;以诺通讯主营业务为手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上述两家企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进行适当对外融资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中诺通讯、以诺通讯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中诺通讯、以诺通讯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同时,公司能够对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44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44亿元,担保余额为242,078.76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3.29%、118.64%,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2024-04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4年8月9日、8月18日以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8月2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春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3)。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2024-04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4年8月9日、8月18日以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8月2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3)。
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3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3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议案三、议案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年薪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组织绩效考核指标说明》,经核定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智飞先生补发2023年度年薪17.7475万元;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富贵先生补发2023年度年薪18.7107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根据公司董事长及董事、总裁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年薪的议案》;(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组织绩效考核指标说明》,经核定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应补发2023年度年薪32.904万元;公司董事、总裁陈仁强先生应补发2023年度年薪30.3224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长杨韬先生与董事、总裁陈仁强先生为利益相关方,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