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主动撤销标普全球评级 强调国企背景增强竞争力与财务健康
观点网讯:8月9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撤销标普全球评级对公司境外评级的决定。此举是在公司与标普全球评级合作结束之后,于2024年8月6日正式生效,撤销原因为公司主动要求。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信息显示,公司发行的债券包括“21新湖01”(债券代码175746.SH)、“20新湖01”(债券代码163921.SH)和“21新湖02”(债券代码188537.SH)。此前,标普全球评级对新湖中宝的长期发行人评级为“B-”,并将其调整为“CCC-”,同时给出负面展望。高级无抵押票据的长期发行评级也从“CCC+”下调至“CC”。
标普全球评级在撤销前的风险评估中指出,新湖中宝无法偿付债务的风险可能增加,尽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有企业可能有助于保持与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关系,但这并未解决境外债券兑付问题。
新湖中宝在公告中强调,公司业务的多样性,尤其是引入国有股权后,增强了新能源和智能制造业务的竞争力。公司融资渠道保持畅通,得益于国企背景,同时,公司持有的优质投资项目和上市公司股权对现金流有补充作用。新湖中宝表示,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财务状况良好。
公告最后指出,撤销标普全球评级对公司境外评级的事项,对新湖中宝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并无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