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12公司简称:绿能慧充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12证券简称:绿能慧充编号:临2024-030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一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1: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煜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审计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供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能慧充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2证券简称:绿能慧充公告编号:2024-031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4)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执业资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人员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189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6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89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本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8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许剑辉
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自2004年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218)、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49)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勇智
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49)、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1694)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多年来一直从事IPO、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及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华丽家族、风范股份、远程股份、赛摩智能、汉鑫科技、卧龙地产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质量复核工作,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取的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审计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2证券简称:绿能慧充公告编号:2024-032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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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议、十一届十二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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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差旅费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
(4)邮政编码:276017
(5)电话:021-50309255邮箱:chen66511@126.com
(6)联系人:张谦、陈娟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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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2证券简称:绿能慧充编号:临2024-029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彤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供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能慧充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3: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能慧充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