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51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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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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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9月16日,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为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2025年9月16日,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业务提供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不超过120,000万元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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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协议》(合同编号:渤西分最高保(2025)第8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2、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NY01101510020250906436保01)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但是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因汇率变动引起的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4,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76%,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50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景宏”或“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海景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景安”)持有公司股份5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本次质押前,北海景安已质押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本次股份质押后,质押本公司股份累计数量为42,8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4.48%,占公司总股本的6.08%。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29,269,88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2.55%。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75,505,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76.55%,占公司总股本的24.92%。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海景安的通知,获悉北海景安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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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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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如出现提前解除质押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自身经营所需,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还款资金来源: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2.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