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重大资产出售事项遭问询,被追问显著低于评估值出售六合房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派斯林5月19日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被追问关于本次支付安排、交易方案、标的资产六合房产、标的资产经开物业、商誉减值风险等方面的多个问题。
据悉,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地产”)、长春经开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物业”)100%股权。
问询函指出,本次交易对方国控集团以现金支付10.68亿元对价,于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对价的10%,于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对价的5%,于2024年6月30日前至2028年6月30日前分别支付交易对价的17%,公司将形成大额股权应收款项。
问询函要求公司及交易对方核实并补充披露:85%的款项集中于2024年-2028年支付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未支付价款的后续安排,包括交易对方的后续资金来源,是否具备支付能力,是否存在交易对方无法支付后续款项的风险以及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结合付款安排对照《企业会计准则》,说明公司对标的资产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标准及其合理合规性。
关于交易方案,问询函指出,2010年,公司与国控集团进行资产置换,标的六合房产以评估值9.94亿元置入上市公司,而本次交易中,六合房产评估值11.58亿元,公司按照资产净额10.68亿元出售给国控集团,作价显著低于评估值。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前期自国控集团收购六合房产,本次再向其进行出售的主要考虑及商业合理性;未按评估值确定交易作价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