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股票7月10日摘牌 被多家银行起诉追债
本报记者 李亚男
7月4日,ST阳光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即ST阳光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7月10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触发交易类退市指标
回溯ST阳光退市一事,5月16日至6月13日,ST阳光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已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截至6月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37元/股。
而ST阳光股价持续走弱直至退市的背后,主要是公司自身经营等多重问题交织所致。
ST阳光于1999年9月份登陆A股市场,上市之初主要从事呢绒面料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ST阳光看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开始投资光伏新能源项目。
ST阳光投资的光伏新能源项目覆盖全产业链,包含高纯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及组件项目。不过,2022年项目开展之初,公司光伏建设项目就遇上了难题。多重因素之下,公司投资所需条件在包头市不能尽快实现,公司将项目建设地从包头市更换至宁夏回族自治区。截至2023年末,公司光伏新能源项目仍未有实质性进展。
光伏新能源项目推进不畅,ST阳光的纺织主业销量、收入、盈利也出现了下滑。2023年,ST阳光亏损约1亿元。2024年一季度,ST阳光仍未扭亏,亏损约2717万元。
此外,ST阳光2023年度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且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7亿元,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6月26日,控股股东仍未偿还占用资金。
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光伏项目未能成为第二增长曲线,公司缺乏新的增长点,无法为投资者提供足够的增长预期,削弱了市场信心。此外,资金占用、大额亏损等多重因素交织,影响ST阳光股价持续走弱,最终走到了退市的边缘。”
多家银行提起诉讼
自ST阳光锁定退市后,多家银行也开始对其提起诉讼。
6月15日,ST阳光公告称,工商银行江阴支行认为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宣布解除借款合同。工商银行江阴支行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归还借款本金9990万元及相应利息。
无独有偶,7月4日,ST阳光还收到了《民事起诉状》。因ST阳光已涉及诉讼,光大银行有权宣告贷款全部到期,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5亿元、期内欠息以及期内欠息之复利。
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6月19日,ST阳光公告称,平安银行向ST阳光寄发了《履行抵押担保责任通知书》,因控股股东未按约支付贴现汇票的票款,平安银行要求作为担保人的ST阳光全资子公司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督促其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本息,并依法承担可能的抵押担保责任。
此外,7月3日,ST阳光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浙商银行江阴支行的《民事起诉书》,对控股股东相关债权在最高额1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出现面值退市风险时,公司的估值发生了重大变化,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形会被认定为触发了贷款合同中的解除条款。此外,如果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并引发诉讼,贷款银行也可以根据‘交叉违约’条款解除贷款合同。”
詹军豪表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首要任务是保障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回报。当公司股价持续下跌并可能退市时,银行会评估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贷款风险。如果认为公司的偿债能力已经受到严重影响,或者贷款回收的难度和风险显著增加,银行就有可能选择提前解除合同并提起诉讼。
“在面值退市的情况下,该公司的内外部经营环境会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对于公司未来表现也会产生深远影响。”王智斌说道。
(编辑 汪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