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以债转股清偿5家航司近1.8亿元飞机租赁款项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控股,600221.SH)继续以公司股票清偿1.79亿元共益债。
7月18日,海航控股发布公告称,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10月31日裁定通过《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该公司就欠付的约1.79亿元共益债与债权人达成清偿方案,以海航控股股票进行清偿,股票抵债价格为3.18元/股,转换成公司5618.79万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其中,共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因继续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务、重整期间新签署的飞机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公告称,海航控股及控股子公司祥鹏航空、长安航空、北部湾航空、福州航空与AerCap Holdings N.V.及其子公司的租赁合同在重整期间被海南高院批复为继续履行合同,该合同项下共计产生2472.7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9亿元)未付飞机租赁款项,以上款项属于重整共益债务。
而截至7月18日收盘,海航控股股价为1.6元/股,意味着此次以股抵债约定价格高于市价。
但根据《重整计划》,共益债务应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随时清偿,鉴于共益债需全额清偿,而股票抵债价格高于当前股票市场价格。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经海航控股与债权人协商一致,AerCap或其指定股票持有人持有股票2周年后,如最终股票结算价值低于原债权价值,则差额部分由海航控股进行补足,如最终股票结算价值高于原债权价值,则盈余部分可用于抵扣租金或进行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安排。
对海航控股的影响方面,公告称,上述事项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妥善解决债务,降低公司负债率,促进公司经营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海航控股此前已多次以股抵债。仅今年以来,就已有欠付的25.44亿元共益债(不包括此次)与债权人达成清偿方案,以海航控股股票进行清偿,股票抵债价格均为3.18元/股。
自2021年12月8日起,海航集团航空主业引战企业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海航控股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方威,方威为辽宁方大集团董事局主席。
对于历史债务问题处理及银行授信问题最新解决进展,7月18日,海航控股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介绍称,根据重整计划,历史金融债务按是否有财产担保,分别确认为“有财产担保债权”进行留债处理;或者确认为“普通债权”,以现金、股票和信托份额进行清偿。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所有留债债权人完成留债协议签署,相关留债利息按期支付。普通债已经按照重整计划有序偿还。重整后,公司债务结构得到优化,财务费用大幅降低,经营情况稳步向好。同时,经过积极争取,已获取多家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授信额度,到期贷款也按计划完成续作,目前正在沟通各金融机构调整征信和恢复评级,以获取更多的敞口融资授信额度。
今年一季度实现扭亏的海航控股,预计上半年依旧亏损,亏损将达15亿元至21亿元,亏损同比收窄超八成。
海航控股表示,本次亏损主要是由于财务汇兑损失所致。公司大多数的租赁债务及部分贷款以外币结算(主要是美元,其次是欧元),并且公司经营中外币支出一般高于外币收入,因此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的业绩会产生较大影响。2023年上半年,因人民币汇率变动,导致公司产生财务汇兑损失约为25亿元至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