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19 04:58  桂冠电力(600236)公司分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3,234,260.28元,2023年6月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900,242,287.7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半年度利润实现情况,公司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6月末股本7,882,377,802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元(含税),分红总额630,590,224.16元。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236股票简称:桂冠电力编号:2023-028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桂冠电力”)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0:30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201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5名,其他8名董事陈伟庆、邓慧敏、李景峰、于凤武、李香华、夏嘉霖、潘斌和刘涛因公务原因通讯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3,234,260.28元,2023年6月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900,242,287.7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半年度利润实现情况,公司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6月末股本7,882,377,802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元(含税),分红总额630,590,224.16元。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财务公司”)继续签订2024-202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2023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在该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向大唐财务公司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3-030)

  四、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对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五、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考核奖励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经理层成员进行2022年度考核奖励:正职含税绩效年薪标准为79.61万元,其他副职经理层成员绩效薪金总水平按不超过正职标准的85%确定,并按规定合理拉开差距。

  奖励金额按照实际任职月数折算,经理层成员考核奖励总额为382.75万元(税前)。调减已预发绩效年薪后,经理层成员本次绩效薪金实际税前兑现总额为271.6万元。

  六、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同意《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2023版)》内容并印发执行。

  七、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德保桂易光伏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德保一期项目”)、德保桂易光伏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德保二期项目”)、陆川古城五星光伏项目(以下简称“五星项目”)、大化红旗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红旗项目”)四个光伏项目共400MW,田东印茶新发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印茶项目”)、陆川横山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横山项目”)两个风电项目共200MW。合计项目总投资额约34.614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德保一期项目由桂冠电力持股65%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35%,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的广西大唐桂易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德保二期项目由桂冠电力持股65%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35%,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的广西大唐桂易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五星项目由桂冠电力新设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陆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红旗项目由桂冠电力新设全资子公司广西大唐岩鸿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印茶项目由桂冠电力持股51%与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参股49%,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的广西大唐桂中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横山项目由桂冠电力新设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陆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3-031)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李凯、陈伟庆、李景峰、邓慧敏、于凤武回避该议案表决。

  同意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上,关联方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236股票简称:桂冠电力编号:2023-029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3,234,260.28元,2023年6月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900,242,287.7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半年度利润实现情况,公司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6月末股本7,882,377,802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元(含税),分红总额630,590,224.16元。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此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现金分红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236股票简称:桂冠电力编号:2023-030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协议期限由原来的“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变更为“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在该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在大唐财务公司日最高存、贷款余额从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调整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担保、授信、资金统一结算等服务,协议期限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在该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贷款余额均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

  由于协议即将到期,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大唐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续签的协议期限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贷款余额从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调整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除上述期限变化外,本次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无其他变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由于大唐财务公司与公司同为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为关联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2、我们认为大唐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符合并优于监管部门的风险控制要求;业务发展情况良好,2020年以来为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2020年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3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3年11月到期。本次与大唐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以下优势:一是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协定存款合同,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享受活期存款的便利和协定存款的计息标准(目前人行协定存款基准利率1.15%),高于目前在国内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水平(目前为0.30%);二是财务公司积极满足公司在资金管理和融资方面的需求;三是财务公司通过定期发送《资金管理简报》、《金融通讯》等材料,及时传导宏观政策信息,提出资金管理建议。

  上述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同意将《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原《金融服务协议》,在2020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有效期间,公司可以在大唐财务公司日最高存、贷款余额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的年平均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

  ■

  (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大唐财务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6日。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股东结构:现有股东单位8家,股东的名称及股比如下: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73.5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6.95%;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3.05%;剩余4.5%为大唐集团公司下属4家分子公司持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13层1301、14层1401

  法定代表人:陶云鹏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2022年末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2.截至2023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财务公司73.51%股权,因此大唐财务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公司的关系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条款

  (一)基本服务业务

  1.大唐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包括吸收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存款;办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贷款;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债券融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在大唐财务公司获得银保监会(局)有关批复的前提下,大唐财务公司同意按照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的要求或指示向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

  3.大唐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大唐财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2)在同等条件下,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在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存放的同种类存款的利率。与存款服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应以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的存款合同为准。

  (3)关于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大唐财务公司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类别、产业政策等因素进行定价。在同等条件下,贷款利率不高于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向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与贷款服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应以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4)大唐财务公司以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或相似金融服务的费用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与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应以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4.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大唐财务公司保持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5.大唐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资金统一结算业务

  1.针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原来与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发生的结算业务,凡在大唐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之内的且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认为对其有利的,均可给予大唐财务公司指示,要求通过大唐财务公司进行;

  2.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资金的集中结算业务管理;

  3.因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资金结算业务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大唐财务公司承担。

  (三)综合授信业务

  1.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大唐财务公司可以定期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

  2.大唐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按大唐财务公司贷款审批手续办理用款、提款手续;

  3.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4.在大唐财务公司的综合授信之下,根据存贷比要求,大唐财务公司应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结算量及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给予满足。

  (四)债券融资财务顾问服务

  大唐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委托提供发行交易所债券、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财务顾问服务。大唐财务公司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对公司的债券发行提供承销商遴选建议和发行方案意见等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五)咨询与培训服务

  大唐财务公司将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按需定制的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变化和最新发展趋势;

  (2)货币市场利率、汇率风险及其规避;

  (3)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及其最新发展趋势;

  (4)金融衍生产品和风险控制;

  (5)电力企业兼并收购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6)现金管理。

  (六)其他服务

  大唐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四、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除披露从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外,还应披露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经核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底,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5.72亿元,占公司全部存款的95.85%。大唐财务公司向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4.61亿元,占公司2022年末贷款余额的7.08%。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大唐财务公司受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大唐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2.大唐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存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同等条件下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所提供的利率。

  3.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获得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236股票简称:桂冠电力编号:2023-031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投资建设德保桂易光伏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德保一期项目”)、德保桂易光伏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德保二期项目”)、陆川古城五星光伏项目(以下简称“五星项目”)、大化红旗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红旗项目”)四个光伏项目共400MW和田东印茶新发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印茶项目”)、陆川横山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横山项目”)两个风电项目共200MW。

  ●投资金额:上述项目总投资额约34.614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特别风险提示:各项目总投资最终数据以项目开工前获取的正式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计划德保一期项目、德保二期项目、五星项目、红旗项目,四个光伏项目共400MW;印茶项目、横山项目,两个风电项目共200MW。合计项目总投资额约34.614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上述项目。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方情况

  德保一期项目由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35%,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的广西大唐桂易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德保二期项目由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35%,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的广西大唐桂易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五星项目由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陆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红旗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广西大唐岩鸿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印茶项目由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与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参股49%,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的广西大唐桂中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横山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陆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二)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各项目主要投资建设内容如下所示:

  ■

  备注:光伏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按直流侧容量计算

  2.各主要投资方的出资及其他义务:合计项目总投资(含送出)约34.614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3.项目建设期:德保一期项目、德保二期项目、五星项目、红旗项目建设期约6个月;印茶项目、横山项目建设期约12个月。

  4.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电站建成后自持运营,所发电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电网全额消纳,经测算,各项目运行期相应的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超过6%,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5.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德保一期项目、德保二期项目、五星项目、红旗项目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印茶项目、横山项目计划2023年年底前完成核准,六个项目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建设指标。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本次投资建设德保一期项目、德保二期项目、五星项目、红旗项目、印茶项目和横山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影响:风能、太阳能是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有关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对当地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作为绿色电能,有利于缓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工业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新能源发电事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经公司初步测算,运行期相应的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在6%以上,盈利能力较好。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装机占比,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所发电量由电网全额消纳,随着新能源电站投产规模日益扩大,未来上网有可能面临竞价风险,以及光伏组件价格、风机价格波动较大,项目总投资存在变化的风险。

  五、关于投资计划的说明

  上述投资计划相关数据为预估数:

  1.项目总投资最终数据以项目开工前获取的正式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

  2.以项目所在的项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资金筹措方式,出资方式及其他建设该项目不可缺少的条件为准;

  3.项目实施进展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以工程建设部门及项目公司确定的施工计划为准;

  4.项目投产后执行的电价政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电价政策的文件执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236股票简称:桂冠电力编号:2023-03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的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预计煤炭采购、财务及相关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服务、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服务、风机检修运维服务、物资集采配送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监理服务等9类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金额578,674.65万元。

  基于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的需要,计划新增以下日常关联交易:机组大修试验、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等火电技术服务业务350万元。

  追加上述关联交易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79,024.6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及原因

  委托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为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合山火电厂)提供机组大修试验、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等技术服务。该公司是合山火电厂的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熟悉合山火电厂设备性能、运行状况,技术实力雄厚,是集战略规划、科技研发、技术监督、技术服务、科技信息于一体的企业科研院所,对于规范发电企业的生产技术服务项目,提高机组运行效率,确保机组运行安全稳定,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新增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预计金额为579,024.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新增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1.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2.截至2023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桂冠电力51.55%股权。

  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因此,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与桂冠电力的关系均符合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提供火电技术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新增的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火电技术服务日常关联交易。

  (一)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委托方

  公司所属合山火电厂委托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为所属合山火电厂提供2023年技术监督、电气预试、技术咨询、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等各种技术服务。

  2.定价依据

  (1)火电技术监控、特殊服务项目的定价主要依据发电生产技术服务招标结果和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机组技术服务业务的交易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电气设备预试服务工作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机组电气设备预试业务的交易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结算方式

  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基本上与时间进度一致,结算方式为“季度支付、年度结算”,经双方验明质量合格并出具本项目验收单后结算。

  四、新增关联交易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新增的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的需要。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能够为公司所属火电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

  以上与关联方的合作均是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并有利于优化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桂冠电力2023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新增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新增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236股票简称:桂冠电力编号:2023-033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桂冠电力”)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1:30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201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3人,监事霍雨霞和李德庆2人因公务原因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王维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2023年6月末股本7,882,377,802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元(含税),分红总额630,590,224.16元。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00236          公司简称:桂冠电力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