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海南椰岛及董事长段守奇等信披不及时被警示

查股网  2024-06-14 20:31  海南椰岛(600238)个股分析

  中新经纬6月14日电 14日晚间,海南椰岛公告称,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海南椰岛公告,公司2023年10月发现,子公司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纳人员林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公司资金,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向公安机关了解林某某非法侵占公司资金1986.11万元(最终以司法机构认定为准)。目前通过公安机关协助追缴,公司已收回资金88.7万元,尚未收回资金约1897.41万元。

  为弥补该事项对公司及股东造成的损失,公司第二大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债务通知豁免函》,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897.41万元,全额弥补该事项对公司造成的资金损失。公司将尚未追回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损失,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897.41万元,股东对公司债权豁免计入资本公积1897.41万元。

  海南证监局表示,海南椰岛员工职务侵占事项,预估损失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标准,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但直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才发布《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资金的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海南椰岛上述行为,违反了《管理办法》规定。段守奇作为公司董事长、马贺作为公司总经理及代财务总监、蔡专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南椰岛及段守奇、马贺、蔡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海南证监局要求海南椰岛全面加强内控管理,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海南椰岛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海南椰岛同日公告称,接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阳江洪的辞职报告,阳江洪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椰岛以滋补型椰岛鹿龟酒、轻养型椰岛海王酒和原产地精酿白酒为公司的主产品矩阵布局,主要产品包括鹿龟酒、海王酒、酱香白酒等。此外,公司布局椰汁类生态饮品和软饮料(非碳酸)业务板块。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海南椰岛营业收入5429.81万元,同比降2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48.16万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6月14日收盘,海南椰岛报7.02元/股,公司总市值31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