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海南椰岛及时任董事长段守奇被通报批评

中新经纬6月20日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南椰岛或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段守奇等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据上交所网站20日公布的监管信息,经查明,2024年4月27日,海南椰岛披露《关于子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事项的公告》显示,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查中,于2023年10月发现,公司子公司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纳林某某,通过欺瞒、隐匿财务秘钥,篡改审批文件、对账单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1986.11万元(最终以司法机构认定为准)。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2%,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3.32%。截至公告披露日,通过公安机关协助追缴,公司已收回资金88.70万元。
对于尚未追回的约1897.41万元非法侵占资金,公司第二大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债务豁免通知函》,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897.41万元,弥补因该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的资金损失。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发生子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事项,所涉金额、占比较大,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公司于2023年10月发现相关事项,迟至2024年4月27日才予以披露,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条、第7.7.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段守奇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贺作为公司经营管理、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蔡专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 条、第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段守奇、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贺、时任董事会秘书蔡专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据公司6月14日公告,海南椰岛及段守奇、马贺、蔡专已因上述事项被海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椰岛以滋补型椰岛鹿龟酒、轻养型椰岛海王酒和原产地精酿白酒为公司的主产品矩阵布局,主要产品包括鹿龟酒、海王酒、酱香白酒等。此外,公司布局椰汁类生态饮品和软饮料(非碳酸)业务板块。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海南椰岛营业收入5429.81万元,同比降2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48.16万元。
二级市场上,海南椰岛20日收跌2.65%报7.35元,公司最新市值32.94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