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实控人被指涉嫌操纵股价获巨额收益

查股网  2024-12-05 11:17  万通发展(60024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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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报记者 樊永锋 北京报道

万通发展(维权)收购索尔思光电进入关键期,却被举报控股股东曾操纵股价获巨额收益。

11月15日万通发展公告称,万通发展收购索尔思股份,正在补充相应信息回复第二轮问询。

期间,中房报记者接到举报信称: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万通发展600246)实际控制人王忆会,在2016年万通发展以定向增发方式向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富诚海富通-福瑞通达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海富通-福瑞通达资管1号)发行10465.1161万股份期间,涉嫌隐瞒委托他人代持的事实,欺骗监管部门骗取发行批文;2019年初,定增股票解除禁售后,涉嫌违规控制巨额投资收益;2020年,有计划减持其实际控制的股票时,涉嫌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内幕交易,操纵股价。

2020年7月29日,曾用名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月13日,证券简称变更为万通发展,以求多元化发展。

11月27日,万通发展董秘办回应中房报记者称:“控股股东认为举报信内容与事实不符,暂未做回应。”

12月3日,中房报记者曾与万通发展实控人王忆会联系,至截稿前未获回应。

股权代持协议书 受访者提供

源于万通地产转型遇困

2014年,原万通地产业绩大幅下滑,寻求资本援助。

同年4月,王忆会实控的嘉华控股出资3.7亿元收购万通控股24.79%股权。

2015年,嘉华控股耗资9800万元收购海南万通御风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后者持有万通控股13.81%股权,嘉华东方成为万通控股第一大股东。

2016年8月,万通发展向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增发10465.116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的5.09%。

与此同时,万通发展向王忆会拥有的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嘉华控股”)发行73255.814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的35.66%。嘉华控股成为万通发展控股股东,王忆会成为万通发展实际控制人。

2016年,原万通地产发布公告,全年营收约23.36亿元,较上年减少10.81%;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10亿元。

2017年1月,嘉华控股接盘万通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所持有的25.92%股权,持股比例升至76.48%,全面掌控原万通地产。

彼时,原万通地产虽然进入王忆会时代,公司在文娱、新能源、金融服务多点布局收效甚微,未能扭转转型困境。

2017,年原万通地产实现营业收入32.94亿元,同比增长41.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亿元,同比增长223% ,同时因少数股东的子公司期内亏损,少数股东损益为-723.54万元。

有券商人士指出,嘉华控股重新上位靠的正是“二级市场定增+对盟友各个击破”,也正是这种资本腾挪术,给万通发展埋下了隐患。

补充协议 受访者提供

被指隐匿委托他人代持事实

2015年,原万通地产发布公告,以每股4.3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亿股。

2016年8月,原万通地产向海富通定增发行10465.1161万股份,其中,海富通-福瑞通达资管1号,公开投资人为刘伟和卢长祺。刘伟持有的资管计划,资金来源及实际投资人为王启胜。

据举报人介绍,在王忆会的安排下,王启胜与刘伟见面(之前两人并不认识)并于2016年7月26日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书》,刘伟为代持人,王启胜有该资产的所有权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据举报人透露,原万通地产自2016年增发完成后,在2016年~2020年度报告,从未披露上述信息。

中房报记者检索2016年万通发展公告中,未见委托他人代持等信息。

举报人称,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的原则,构成虚假披露。

投资人与代持人刘伟签署的资金情况说明书 受访者提供

被指控制投资人收益

2016年7月底,福瑞通达1号,由刘某(委托资金经办人吴某军)、卢某祺分别出资2.23亿元,各占50%合计约4.5亿元,从上交所认购上述非公开发售股票10.5亿股。

据举报人提供的,2016年7月26日,王启胜与刘伟签署的《股权代持协议》约定,委托人为王启胜、受托人刘伟,协议终止时,由委托人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至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同年8月1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及资金代持说明书,均显示王启胜向刘伟名下账户转账约2.27亿元。

2019年8月5日,原万通地产定增股票解除限售,王忆会开启了资金腾挪术。

据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显示,2019年8月6日,王忆会称受到王启胜的委托由其代为处置其股权,向刘伟签署《承诺书》,指令刘伟将代持协议项下股权全部卖出,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给王忆会或其指定第三方。代持人刘伟于2020年在二级市场抛售完毕,扣除费用,分批转入王忆会指定账户合计金额约3.96亿元。

据举报材料显示,2019年9月16~2021年1月5日,先后分九次转账约3.96亿元至胡某全(据可靠信源系王忆会私人司机)、李某霖名下,均由王忆会签字确认。

在此期间,福瑞通达1号资管计划实际投资人王启胜因协助司法调查,无法对其财产进行管理,并未授权王忆会处置股份。

“王启胜对上述《承诺书》完全不知情,也从未向王忆会授权过任何委托和指令,《承诺书》的内容完全是王忆会虚构的。在减持过程中海富通-福瑞通达的名义投资人刘伟也参与其中,配合并实际操作股票出售。”举报人说。

2022年3月底,王启胜结束留置后,获悉其委托刘伟代持的万通地产股票被全部卖出,便多次向王忆会追偿,仅返还1亿元后,剩余款项以各种借口拖延拒绝返还。

刘伟则回应中房报记者称:“关于此事,五年前已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报案。”

2023年8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王启胜被诈骗案立案调查。

王忆会给代持人刘伟出具的承诺书 受访者提供

王忆会签字确认的投资收益转账明细表 受访者提供

涉嫌操纵股价 内幕交易

主营业务业绩走弱,转型并不顺畅的情况下,通过操持场外资金维持股价成为重要手段。

据知情人士透露,减持期间,王忆会依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决策者的身份,利用其控制的资金和知悉内幕信息的优势进行股票买卖。

据公开报道,万通发展正式确定转型通信科技前期,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减持。

2020年3月17日,万通发展公告称,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计划持有万通发展102700461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98%,于3月13日减持1950700股,交易价格4.86元/股。

2020年4月14日,万通发展公告称: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计划拟于2020年4月9日—2020年7月7日集中竞价减持2054万股;4月10日,竞价减持1400万股。

据举报人提供的付款明细表显示,2019年9月16—2021年1月5日,先后分九次转账约3.96亿元至胡某全(据可靠信源系王忆会私人司机)、李某霖名下,均由王忆会签字确认。

投资人发现,在福瑞通达1号清算表中,一笔约7530万的款项原本属于刘伟代持资金,却转入了另外一位投资人卢某祺名下账户。

据知情人士分析称,理论上两个资金的走向,是不可能交叉的,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王忆会实际控制了海富通这两笔资管计划的账户,并由其对持有的万通股份减持操作。

“按照该笔资金走向,可以判断,王忆会提供了多数自己控制资金购买这两只资管计划,只有小部分属于卢某祺,所以多数资金都流向了王忆会指定他人账户。由此可以推定,王忆会实际控制福瑞通达1号募集的这两笔资金,并且操盘对万通发展股票的减持,以及投资收益的使用。”

举报信称,王忆会通过不披露提供资金由他人代持万通发展股份,并隐瞒事实违规减持,获取利益人民币达1.6亿元。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增发股份的减持在连续90日内,竞价方式减持不得超过1%,但是万通发展在2020年3月、4月两个月减持了2249.07万股,占总股本的1.095%,2020年三季度减持了5004万股,占总股本的2.44%,均超过限额。

中房报记者就此向万通发展董秘办及王忆会本人求证,均未获回应。

王忆会掌舵下的万通发展,资本市场动作频频,却未换来公司业绩的增长。

据其2020年业绩报告,公司营收13.62亿元,净利润5086万元,扣非后归属股东净利润1468万元2019年,万通发展的净利润为6.05亿元,2020年较2019年的业绩有明显的下滑。

2022年,公司亏损3.23亿元;2023年公司亏损3.9亿元。

2024年6月23日晚,万通发展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根据公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以现金的方式收购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或“交易标的”、“标的公司”)60.16%股权。

此次收购曾遭“两名董事对上述事项均投反对票”,上交所曾发函质询,是否存在炒概念、蹭热点的动机和情形。

截止2024年12月4日A股收盘,万通发展市值192亿元。

(应受访者要求,王启胜为化名)

编辑:樊永锋

(转自:中房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