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子公司替米沙坦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中恒集团11月30日公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替米沙坦片(规格:80mg)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经审查,该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意该品增加80mg规格,同时同意本品变更处方、生产工艺、包装材料和质量标准。
替米沙坦片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降低心血管风险。该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
莱美药业对该药品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1280.1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