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30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A股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或“回购方案”)使用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A股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85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A股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回购期限”);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5年6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恒瑞医药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2),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孙杰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原因,拟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6,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
根据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问询及其回复,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除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孙杰平先生将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执行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A股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A股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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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完善公司员工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A股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A股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公司A股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具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90.8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201.4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90.85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份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上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本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亿元和上限人民币20亿元,以及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0.85元/股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A股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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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628.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4.65亿元、流动资产467.6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亿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均较小。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A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员工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5年4月7日,因公司A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解锁,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开红先生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股份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与本次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2025年6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恒瑞医药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2),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孙杰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原因,拟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6,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孙杰平先生自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8日共减持公司股份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与本次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除孙杰平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收到的回复情况如下: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除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孙杰平先生将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执行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股份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A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6、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A股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A股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情况: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253860
(二)回购期间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3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事项
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A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2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1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1、2025年8月20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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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8月20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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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13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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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8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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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
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
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
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 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
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1053323
电子邮箱:ir@hengrui.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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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