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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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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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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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屈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世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斌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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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屈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世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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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屈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世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屈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世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斌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屈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世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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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屈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世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公告编号:临2023-042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8月4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以及重庆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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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已经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公告编号:临2023-040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3-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3-043号公告)。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至4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公告编号:临2023-041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间接股东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0.53%股份)提名推荐,监事会同意谭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谭于个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谭于简历
谭于,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历任四川省重庆华渝精密机械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四川省重庆华渝电气仪表总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重庆市纪委一室主任干事、副处级纪检监察员,重庆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副处级监察员、综合经济局副局长(正处级),重庆北部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重庆市渝北区翠云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书记,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重庆市监委驻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现任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公告编号:2023-043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
至2023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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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至3项议案经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经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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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23-63100700
联系人:赵鑫
传真:023-63100099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
邮政编码:400025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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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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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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