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为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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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23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据公告获悉,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为安徽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额度,目前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0元。
同时,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为安徽中商央厨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额度,目前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0元。
据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7,995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32%,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97,94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55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55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另据过往报道,11月21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中央商场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南京秦淮支行办理总额19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为续期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中央商场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9.0205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