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10-31 00:00  浦东建设(600284)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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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炜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蕾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炜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炜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炜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蕾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炜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炜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蕾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建筑》规定,现将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建筑业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施工项目数量总计为40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48,525.23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5.00%,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0.90%。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新签工程施工项目数量总计为152个,累计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008,488.12万元,累计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0.63%,累计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54%。

  按业务类型细分,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服务业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新签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数量总计为219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386.03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6.09%,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3.90%。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新签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数量总计为503个,累计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5,852.25万元,累计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5.48%,累计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15%。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不存在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情况。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6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62,088,669.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7,025.6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620,480.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金分红金额占截至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1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择期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3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浦东建设公司章程》《浦东建设股东会议事规则》《浦东建设董事会议事规则》。

  3、《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4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及〈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及《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业务的决策权。保理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业务办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9、《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胡健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10、《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2:45现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718弄1号TOP芯联T1座三楼路演厅;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2、9、10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健雄,男,1967年出生,在职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上海浦东东道园综合养护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健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胡健雄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波,女,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周波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自查,周波女士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4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各项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情况。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2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7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4项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将取消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后,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相应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前述情况,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

  4、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等。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按照现行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因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列示修订重点,仅涉及“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表述、“或”调整为“或者”、因增加/删除部分条款而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化、条款顺序、标点符号、大小写的调整、目录变更等,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未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对比展示。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下转B07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