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虚增营收103亿元,江苏舜天拟被罚千万
转自:南京晨报
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13年虚增营业收入达103亿元!7月3日,江苏舜天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经证监会调查,江苏舜天曾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导致13年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3亿元,虚增利润9.34亿元。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拟对公司董事长高松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根据《告知书》内容,经调查,江苏舜天主要涉及两方面违法事实:一是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年起,江苏舜天与隋田力洽谈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即隋田力组织开展的自循环业务,江苏舜天内部称通讯器材内贸业务)。江苏舜天与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货物验收等环节主要由江苏舜天业务人员与隋田力方人员对接,且合同模板、产品、型号、购销价格、物流等由隋田力一方提供。江苏舜天向隋田力催要通信器材业务尾款,隋田力控制的公司为通讯器材业务货款提供担保、支付尾款。江苏舜天参与的专网通信业务中曾出现上下游企业均由隋田力或其他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同一公司或被隋田力控制的公司也曾在不同时段作为供应商和客户出现。
经查,江苏舜天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江苏舜天在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中垫资(少部分业务作为通道),不承担产品风险,根据垫资规模和期限获取利润(或通道费)。江苏舜天知悉其在专网通信业务中的垫资或通道作用,且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二是,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江苏舜天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具体来看,江苏舜天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
公司被罚1000万,董事长被三年市场禁入
根据《告知书》显示,高松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舜天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任江苏舜天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舜天董事长。高松任董事长期间,全面负责江苏舜天管理工作。高松分别在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分管、审批通讯器材内贸业务,在2018年至2021年与隋田力洽谈合作通讯器材业务。高松知悉通讯器材业务由隋田力安排、上下游企业由隋田力指定,并向隋田力催款,在隋田力资金链断裂、江苏舜天出现应收账款逾期风险时,主动提出收回尾款后立即安排新业务,以帮助隋田力渡过危机。
对此,证监会拟对江苏舜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总经理现任董事长高松拟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公司现任总经理桂生春,时任财务部经理王重人,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焱以及时任合川分公司负责人赵凡,证监会拟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0万元、60万元、60万元和60万元罚款。
江苏舜天则在《告知书》中称,经公司自查,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据记者了解,今年一季度,江苏舜天实现营业收入、归属净利润、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9.89亿元、1489万元、852.7万元。截至7月6日收盘,江苏舜天的股价为5.04元/股,市值22.22亿元。
7月6日,记者多次致电江苏舜天,却一直无人接听。对于此事后续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许崇静
摄影报道